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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20 15:55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汇总、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推进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48个问题,配套制定了143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整改过程闭环、落实到位。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党建及意识形态、财务管理、审批执法、办公考勤、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18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巩固问题整改成效,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一是主动认领抓统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动员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作深刻对照检查,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带头督办抓整改。认真审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先后9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程指导整改过程,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注重长效抓转化。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修订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开展全国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巩固生态文明的木兰溪样本还有差距

(1)水质提升不够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提升巩固生态文明的木兰溪样本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攻坚断面水质提升。完成水质下降断面周边污染源复查,溯源问题成因,纳入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成效评估和业务推进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整改。三是加强执法联动。水质跨类别下降的市控断面周边企业进行排查,落实落细全市地表水水质异常监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木兰溪流域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四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制定木兰溪水质监测推进方案,严格落实水质数据月分析、月报告制度。重点对木兰溪流域水质不达标河段干流及支流实施溯源监测,并开展支流污染源测管联动,为精准治污提供数据支撑。五是完善智慧监管。依托“全市一张图”实施木兰溪流域水质分级预警,将4个跨县区市控断面预警调整为市级统筹排查整治。针对1处总磷超标问题开展测管联动,清退违规畜禽养殖场六是提升区域协同治理水平。针对影响断面水质达标的跨区域农村污水问题,相关县区协同推进上游区域治理,修复污水处理设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巡查与溯源排查,督促整治污染源,推动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

(2)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慢。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项目进度。针对木兰溪流域治理中进展较慢的任务和重点项目,列入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成效评估和业务推进工作进行重点评估,并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部署攻坚二是破解建设梗阻。针对2个农污治理项目,荔城、涵江区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复工有序推进三是推动项目动工将3个前期手续办理较慢项目列入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成效评估和业务推进工作中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目前3个项目均已进场动工。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规划印发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治理任务和目标二是一线督导治理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县区开展工作督导,压实责任,推动加快治理进度。三是优化治理路线。组织对仙游县小型设施运行情况及所在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形成问题清单及优化建议2025年拟推动3座具备纳管条件的污水处理站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就近并入集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四是多举措保障开工。按月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策划生成农污治理项目推动项目进入上级项目库。

(4)水产和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规范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修订《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规范自查排查内容。二是开展排查工作城厢区1家反弹违规企业已关停,荔城区新发现6处水产养殖反弹点位已组织清塘处理。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木兰溪养殖场动态名录库,并加强抽查

(5)保护好湄洲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深化关于做好湄洲岛生态保护的认识。二是配强监管力量。增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力量,定期上岛集中办公。三是加强帮扶指导。指导加强节假日期间岛内烟花燃放管控及时制止燃放行为攻坚污水治理完成老旧管网破损点位检测及同步修复不稳定沟渠溯源建档,推动消劣提升基础能力指导实施全岛自建房三水测绘建档项目。

2.有效履行生态保护综合监管职能还有短板

(6)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行动不够迅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创建自觉3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机构专家调研指导,提供科学建议二是加速县区创建突破。指导各县区对标梳理创建短板,明确时间节点仙游县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案例提炼,4月县委主要领导带队赴生态环境部专题汇报。

(7)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部署建设任务印发《2025年度莆田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确年度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加速项目指标完成进度。二是规范工业固废处置。联合市城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鞋服等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通知》规范鞋材边角料协同处置,2025年上半年通过资源化渠道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万余吨。三是协调推进项目动工。1处项目完成重新选址并确定建设运营主体,1处项目完成场地平整。

(8)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组织编制《2025年莆田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开展全市辖区国省控主要流域监测断面常规监测、市控及以下空气站补充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市控噪声站完成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等年度监测任务,补齐市级监测能力空白。二是提升“数字木兰溪”智慧治水能力。整合水利、住建部门河道视频监控、雨量监测及污水处理厂数据,“全市一张图”-“木兰溪流域治理专项监督”模块中已可查看相关在线数据,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联动

(9)环境监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内河监测体系。调整城市内河监测点位,其中采用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18个、人工采样监测数据13个二是调整水站站点。调整1处水质考核点位并将影响下游水质的2个问题列入木兰溪三年行动重点攻坚任务推进。

(10)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覆盖面不足。

整改情况: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标准,将3家单位列入2025年重点单位名录库。形成定期排查机制,每年1月初开展排查摸底,3月份在局门户网站发布。

3.防范化解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风险还有差距

(11)监督指导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依托“莆田蓝”微信群,实施污染管控今年以来共启动41次轻微污染应急响应。修订《莆田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第四版)完善预警与响应机制二是提升臭氧前体物VOCS治理水平。出台《莆田市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21家制鞋企业提升改造,指导59家加油站落实三次油气回收。三是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完成《制鞋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并向中国皮革协会提交团体标准立项书,推动开展立项审批工作。

(12)地下水污染防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市地下水监管人员开展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贯彻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现状调查。完成莆田市地下水背景值调查评估、地下水质量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调查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等基础工作。三是落实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印发《莆田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明确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及相应要求,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四是巩固地下水水质成效。针对个别点位超标问题,实施老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实现水质稳定达标;针对本底较高的1个点位,经组织专家论证后,纳入考核点位优化调整范围。

(13)入海溪流沟渠水整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指导相关县区完成水体污染源排查溯源,通过因地制宜截污纳管、修复破损管网、补充生态流量等措施截至4月底,全市入海溪流沟渠水质已得到有效提升

(14)饮用水源保护还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普法宣传,明确禁止和限制开发活动要求,并通过“莆田环境”公众号发布宣传。二是整治餐饮旅游项目。建立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民生小餐饮清单名录,对民生小餐饮外的3家违规旅游餐饮项目进行整治,相关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水源地巡查督导。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按月全覆盖巡查机制,今年以来排查发现环境问题均已督导整改到位。

(15)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评估与整改闭环。印发《2025年度莆田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本年度评估工作,重点落实闭环整改。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指导辖区内1家重点产废企业配套完善危废贮存设施废气收集系统,推动1家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泥属性鉴别工作,并根据鉴别结果规范管理。

(16)生态应急能力建设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稿编制。二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按规定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启动过期应急物资更换采购。三是健全应急基础设施。完成应急设备仓库、应急值班室和应急指挥会议室配置,落实应急指挥车存放要求,提升应急响应和统一调度能力。

(17)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班子成员调研方向与完成时限,推动学用结合、成果落地。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组织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传达学习市委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提升思想认识。三是健全宣讲工作机制。组建班子成员宣讲小分队,根据年度主题赴县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宣讲辅导。

(18)文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订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前的审查要求和管理规范,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二是加强文件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文件管理规定,对新出台的3份意识形态领域文件进行规范审查和管理,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全体人员的文件管理意识与规范操作教育。

(19)阵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学习阵地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阵地管理,完善“三审三校”审批,做到对信息采编、审签、播发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印发规范讲座论坛活动通知,规范落实“一会一报”及对主讲人简历和内容“双审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职责;修订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并组织专题培训。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到位

(20)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夯实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年度检查覆盖9个党支部。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9个党支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8场,以案示警、引起警醒。三是完善考勤管理办法。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考勤、出差和请销假管理规定》,严格考勤管理。

(21)监督触角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对县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今年以来已监督各县区局分党组会议35场次二是优化基层监督配置。配齐配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定期听取一线监督工作汇报三是抓好追责问责。对执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落实“两个追问”,推进精准问责问效

2.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短板

(22)行政执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二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规定每半年听取支队汇报一次执法工作情况。4月份,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今年以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规范执法程序。重新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规范执法流程。同时,结合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法院庭审、抽查系统内办案单位案卷,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23)案件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效能管理。对标省上分解任务,实施“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推进执法效能评估工作,持续优化执法质效,2024年执法效能评估排名升至全省第五位。二是完善案件办理制度。重新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细化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三是加强案件评查与整改。分类处置撤案案件,采取重新立案、剖析原因、追责问责等办法予以处置。四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化执法办案程序与标准文书制作,制鞋及其配套行业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及常见治污措施,现场执法模拟演练,全套案卷文书制作等内容。

(24)案件办理存在超期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能力短板强化培训。组织全系统执法干部召开专题培训会,围绕办案流程优化、时限把控、效率提升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培训,补齐能力短板。二是加强案件办理时限的监督。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的补充通知()》,明确案件从立案至审查的时限缩短至60日。

(25)执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法记录管理。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的通知》,按季度抽查各县区局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覆盖全市各县区执法骨干、全国帮扶工作人才库人员新入职执法人员,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26)执法较宽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罚制”。对前期执行不严案件进行复查,明确适用范围并严格执行;将“双罚制”纳入办案审查及法制审核环节,建立季度排查机制,确保新办案件依法实施。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加强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并按季度抽查各县区局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发现并整改记录仪使用不规范问题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能力。

(27)存在程序违法、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案件办理制度。通过开展案件复查、重新立案和重新修订执法案件办理规定等方式,规范执法流程。二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并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依规制作电子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28)行政执法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日常检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宣传《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等环保法规;在办案中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送达相关监管告知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已将近两年被处罚当事人纳入双随机名录库,按季度开展抽查工作。

3.项目采购招投标监管不够严格

(29)招投标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采购风险排查整改。对直属两家单位近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组织核查,点明风险并要求规范采购行为。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重新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招投标工作风险防控意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明确举报投诉处理流程。

(30)标后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履约责任。城厢、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完成违约金追缴,市执法支队与中标供应商就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情况进行责任确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规定扣除违约金。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组织在全系统开展履约合同自查,对存在问题项目进行整改。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验收内部管理办法》并组织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验收管理。

4.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31)资产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资产划转与权属登记。成立局资产划转工作小组,完成荔城、城厢、涵江生态环境局资产划转和财政资产接收,仙游生态环境局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对县区局资产划转及权属变更工作实行定期调度。二是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组织市环境监测站完成内部职责分工,确定仪器设备责任人,确保仪器设备发挥效益。三是加强入账管理。3月份组织开展全系统固定资产未入账自查,完成补录入。四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组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学习,明确固定资产应及时按规定入账。

(32)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资金进行核查处理,同步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明确资金支出审批流程。

(33)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加油卡使用管理。城厢生态环境局完成未绑定加油卡的绑定工作,仙游生态环境局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要求驾乘人员每次用车准确填写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定期对台账进行检查核对。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各用车单位均已指定专人负责加油卡管理,组织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学习《莆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熟悉掌握相关规定,严禁主卡直接加油。三是开展排查整改。组织全系统围绕加油卡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新问题。

(34)差旅费报销审核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多报款项涵江生态环境局已追回多报款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内部管理办法》,组织全系统学习,明确审批流程并建立检查机制。

(35)领用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组织市环境监测站修订《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化学品管理程序》《外部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新增定期报送出入库明细的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备。市环境监测站按规定完成标准物质、化学试剂耗材出入库记录的季度报备工作,后续将定期执行。

5.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担当不够

(36)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重点个案。组织走访涉及重复投诉问题的2家企业,帮扶指导解决环境问题。二是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印发《关于开展环境信访投诉件带案下访和办理情况后督查的通知》,组织市执法支队开展带案下访和督查。三是建立重复信访预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件查重预警,督促及时调处。定期分析研判信访数据,加强重复信访件处置力度并组织抽查。四是规范初信初访办理。督促各县区局认真核查初信初访诉求,按时限在各投诉平台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37)涉企检查安排不够优化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应急管控流程。城厢生态环境局明确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采取分组分区域方式开展现场管控,及时公示检查情况,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二是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度(试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整合多科室检查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全市一张图”平台协同调度,推动联合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38)行政许可审批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是坚持源头警示公开通报历年环评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压实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审批部门三方责任。开展专题能力培训。3月组织全市审批机构、企业及第三方机构专题培训,强化技术规范与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函审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专家函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函审,加强报告表编制质量监管,并对发现问题实施失信记分处理。加大审批复核力度。按比例对审批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复核,对质量问题实施失信记分处理。五是强化监督整改闭环管理。组织对注册地在本市的环评编制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39)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议事边界。完成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细分议事范围,明确党组研究决定重大工作部署、巡视巡察整改、人事、经费等事项;明确局务会议研究专项规划、专项行动方案、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二是优化决策流程。合理安排议题时间,加强议题材料会前准备与报送管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40)对县区局领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建设。结合北岸大队大队长配备等人事调配,补齐北岸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二是规范议事决策。完成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明确县区局重大经费安排提交市局党组研究。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出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实现财务报销全系统流程标准化,固定资产全系统统一监管,政府采购验收全系统规范管理。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将财务、资产、项目等内控管理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

(41)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完成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主要任务,并牵头组织分解落实新年度责任目标。2024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排名全省第五位。二是建立突出问题整改统筹机制。强化全市协同,强化督导调度,每月联合开展督察问题及信访件整改现场核查;牵头召开约谈会、推进会4次,推动反弹问题整改到位;压实整改责任,每月调度中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督办。

2.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扎实

(42)党组抓机关党建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题学习。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二是优化机关党委班子结构。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增加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中科级及以上委员比例,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三是加强机关党建领导与规范。完成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议。

(4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党建议事程序,机关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完成党支部星级评定,制定年度党建要点。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支部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曾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均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本人检查,强化警示教育。三是严把党员发展关口。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规划,重点倾斜“零发展”支部,按规定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工作。反馈问题涉及的一个党支部规范补录党员意见,完善预备党员接收决议。

(44)党员教育管理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活动载体。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党员先锋行·生态护振兴”结对共建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加强廉政警示,召开系统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并督促相关单位利用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以案促改效果。二是规范组织关系。针对符合转接要求的5名党员,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三是优化组织设置。指导督促机关党支部,按照职能相近、人员岗位集中等原则,科学合理划分3个党小组。

3.干部使用与管理有短板

(45)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树牢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加大干部选配力度。完成执法岗位科级干部选拔与职级晋升,今年以来共配备和晋升职级干部11名。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台账,2025年新提任45岁以下科级干部3名,其中35岁以下1名,新招录干部10名,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四是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对全系统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并建立台账,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分期分批清退不必要临时岗位,压减聘用编外人员数量。

(46)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常态化排查。组织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情况的集中排查,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入境证件集中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审批等规定,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8场,以案示警,筑牢纪律防线。

()聚焦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47)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巡视巡察专题学习,调整充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推进七届、八届市委巡察遗留问题整改。二是积极传导整改压力。督促反馈问题涉及的1个县区生态环境局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上缴财政。三是攻坚突破难点问题整改。建立统筹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督察问题整改取得突破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资金分解,按照时间节点向业务科室和县区局发送提醒函和督促函,提速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五是强化生态修复与监测。实施东圳水库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列入木兰溪流域治理攻坚任务,该项目现已完成工程总量60%。

(48)整改长效机制深化不足,巩固成果不到位。

整改情况:是深化排查整治。指导城厢生态环境局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目前发现“散乱污”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机制执行。目前各县区均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长效管理机制要求,联合乡镇等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巡查,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新增、反弹复建“散乱污”企业22家,已督促予以关停整治三是深化督导下沉。第一季度,市执法支队累计下沉督导各县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6次,检查企业68家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督促予以关停整治。四是实施源头根治。组织执法人员对2家石材加工厂开展巡查,相关加工厂已断电并拆除生产设备,完成整改且未反弹。五是落实常态巡查。各县区局认真落实石材行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巡查石材企业58家次,整治反弹企业1家;市执法支队累计下沉各县区督导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6次,检查企业63家次,发现石材加工企业反弹复建3家,已督促予以关停整治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推动巡察整改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复杂问题整改难一蹴而就。部分问题,如断面水质提升虽达阶段目标,但成效不稳定。二是政策衔接空窗影响进度。“十五五”地下水监测点位调整方案未定,造成我市考核点位不明确,仓促建设易引起浪费和返工,客观上延长了整改周期。三是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反复性强、涉及面广的问题,虽完善了部分监测监管机制,但在管网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问题上缺乏系统性破解思路。

()巡察整改存在复杂、疑难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面临现实瓶颈。机构改革涉及的县区局资产划转进度慢,个别县区局房产权属变更,受拆迁影响,不动产权证补办停滞。二是跨部门协同能力待提升。生态环保工作常涉及多部门、县区,牵头抓总水平不够,在流域水质提升、大气联防联控等方面存在“小马拉大车”问题。三是案件办理程序优化需审慎,造成耗时较多。针对执法质量、程序违法等问题,修订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因涉及多层级条款调整,需严谨规范沟通协调,进展偏慢。

()以系统思维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一是抓好常态化整改。坚决贯彻上级部署,压实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科室单位具体抓的责任,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从源头进行剖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为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深入推动成果转化。坚持系统、源头整改,以“严”的基调和“实”的作风,巩固已完成整改成效;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着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交出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09229;通信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119室;电子邮箱pthbdb@aliyun.com

 

 

 

中共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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