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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地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05 16:25 字号: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市地震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5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市地震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接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50个问题细化151条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深化建章立制,新建和完善17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局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分解整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主抓落实、各部门具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认领整改事项,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注重统筹结合,将整改成果与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防震减灾任务相结合,推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和机制,提升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理论学习工作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未充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5次,落实“第一议题”5次。三是坚持每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不少于1次,今年已开展该项专题研讨。

2.贯彻应用有偏差,与应急部门协作联动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二是前往20多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开展督查、指导,开展“进企业”宣传3场次、“进农村进家庭”宣传5场次,组织全市1000多名网格员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制定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实施细则,立足 “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统筹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三是前往各县区(管委会)开展6场防震减灾网格员培训。配合应急局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场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此次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地震灾害能力。组织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防震减灾救灾业务培训,特邀福建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洪星授课。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2次,中心组成员均能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题开展研讨;党组中心组重新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3项,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方案,以正式文件任命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审签制”。

(二)地震监测预警工作方面

4.地震监测体系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我局地震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在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方面考虑还不够周全、缺乏整体规划。已建成的80个监测台(点)中基本上都是省地震局在莆建设的,自建的2个地下流体观测井也是在省地震局指导下完成的。我局原位于二层机房的地震信息节点机房予以迁移,服务器迁移至应急指挥中心机房,信息节点设备由于机房空间不够迁移至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室。期间,涉及配电房、设备、网络等改造,造成断电影响地震信息节点在线率。2023年,市应急局搬迁至数字中心大楼,我局重新对服务器、地震信息节点设备进行迁移,再次影响到节点在线率。二是加强地震监测协作共建。通过与福建地震台泉州地震监测中心站(含莆田地震台)在地震监测方面的协作共建,弥补我市地震监测台网覆盖面不够、观测手段单一等不足。三是推动地震烈度速报(预警)一般站建设。我市共建成3个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基本站和61个地震烈度速报(预警)一般站,实现“每个乡镇至少1台”的目标要求。四是租用ups电源,保障信息节点在线率,做好设备更新及维护工作

5.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不到位,观测数据未及时汇总报送。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地震宏观观测是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大纲》要求开展的一项工作,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是在我局的鼓励、引导下,志愿参加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因此,在管理上较为宽松,监管力度较弱,对地震宏观观测员观测、上报的要求也不够严格。二是加强管理。通过联合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深入各地震宏观观测点现场走访、沟通指导,继续鼓励、引导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志愿参与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工作,并更新了地震宏观观测点信息,强化了对地震宏观观测点的管理。三是及时更换。取消因观测项目(如蛇、猪、水井等)被禁养、迁移等情况而不复存在的地震宏观观测点,新增志愿参与地震宏观观测活动的点位(如仙游好运生活养猪有限公司),让地震宏观观测活动正常开展。四是按时报送。建立“莆田市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微信群,更新后的地震宏观观测员采用接龙方式上报地震宏观观测情况,充分发挥了地震宏观观测作用。

6.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运维监管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在省地震局制定的规定与细则的基础上,还应结合我市地震监测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细化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制度,及时划定各类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依法对保护情况进行检查等,以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运维监管。二是严格执行监测台站管理制度。根据《福建区域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与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莆田市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工作。三是划定范围。根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标准,明确各类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标准,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四是依法检查。联合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集中抽查了11个台站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情况:除莆田湄洲烈度速报台围墙门锈损、莆田北岸GNSS台围墙门丢失、秀屿埭头地下流体受周边抽水干扰暂停测外,其他台站保护完好。台站破坏情况,立即通过电话上报省局。五是持续跟踪,并申请停测。已按地震前兆观测学科规范、要求,申请停测,持续跟踪地下流体台站周边干扰情况,并于2024年11月向市财政申请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经费,但未争取到该项经费。

7.推进“全市一张图”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我局在2023、2024年均向市财政提出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的经费申请,由于财力问题,该经费未得到保障。地震业务系统专业性强,均为中国地震局和福建省地震局搭建并提供我局使用,系统均布置在地震专网中,由于部分地震监测数据的特殊性和涉密性,省地震局暂时无法为我局提供“全市一张图”相关基础资源数据回流。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相关文件及工作部署三是目前已完成莆田市“防震减灾一张图”项目建设方案初稿起草及讨论,后续将按照有关程序推进项目开展。四是为推进市委数字赋能为基层减负工作,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开通“全市一张图”网上办公账号,全面推行“全市一张图”网上办公工作。五是加强地震监测协作共建。通过与福建地震台泉州地震监测中心站(含莆田地震台)在地震监测方面的协作共建,弥补我市地震监测台网覆盖面不够、观测手段单一等不足。

8.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一方面是终端建设及维护管理经费未到位。另一方面是部分单位对地震预警建设重视不够。涵江区教育部门重视不够,至今离学校全覆盖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乡镇对开展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对地震预警终端安装不够积极。二是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地震预警终端建设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共同推进全市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工作,召开推进会,提升全市地震预警终端建设水平。三是各县区、管委会地震预警终端费用未得到财政部门有效保障。2025年4月23日组织召开地震预警终端工作推进会。结合“5·12”等宣传活动,向公众推广手机预警信息发布。四是与地震预警终端厂家代表进行交流,就我市地震预警终端安装现状、存在问题、后续解决方案进行沟通。协调厂家为各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开通紧急地震信息发布管理系统账号,提升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终端管理水平,全市终端在线率有所提升。

(三)抗震设防工作方面

9.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省政府废止《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超百米建筑不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23年2月,省地震局下发《福建省应当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重新明确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我局转发相关要求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安评工作,但未能及时获取项目信息并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学习。2024年10月,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福建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福建省应当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通知要求,明确地震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提高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技能。三是建立管理台账。主动对接市发改委,掌握全市本年度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情况,印发《莆田市地震局关于落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建立《莆田市2024年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做到“应评尽评”,每月初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开信息获取全市地块规划条件情况,列出计划建设的超百米建设项目,持续跟踪地块拍卖、项目建设进度等,通知要求超百米建筑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24年10月,整理2023年2月份以来超百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建立《莆田市2020-2024年超百米建设工程管理台账》。四是加强联动。明确市、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职责及安评工作监管检查内容,落实好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监管检查工作,2024年12月,印发《莆田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同联动监管检查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监管检查内容及要求。

10.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滞后,工业园区完成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根据《福建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需开展区域安评的是新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新区,区域安评工作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地震部门及时回应咨询并做好服务受园区新区建设推进节奏、规划调整及前期工作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率不高。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0月,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福建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福建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侧重学习近年来与我市相关的内容要求,进一步提升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认识。三是摸清底数,推进落实。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20〕33号)精神,按照“一区多园”原则,所有工业园区整合并入或委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统一管理,全市17个园区并为6个开发区。截至目前,仙游经济开发区慈岳片区、荔城经济开发区黄石工业园区四期已分别于2020年7月、2023年8月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安评因前期招标程序未能如期推进,华林经济开发区内莆南(太湖)500KV变电站工程于2023年12月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下一步,各开发区将根据总体规划及建设时序,统筹推进区域安评工作,市、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将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11.农村住宅建设监管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①关于农村住宅建设监管不够有效问题,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政办〔2021〕72号)规定,市住建局负责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宣传推广村镇住宅通用图集等,县(区)住建部门或乡镇政府对民居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地震部门没有农居建设监管职责。②仙游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任务推进缓慢问题,目前仙游县已完成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基本摸清风险底数,此项工作涉及仙游县住建、交通运输、工信、教育、水利、卫健、应急、地震等多个主管部门,因前期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技术准备周期较长,整体推进节奏相对滞后。二是加强沟通协调。2024年11月,我局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农村不设防”问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抗震设防能力,其中住建部门负责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宣传推广村镇住宅通用图集,并对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宅基地审批、分配、使用等,地震部门负责开展民居抗震设防常识宣传,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或乡镇政府对民居进行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宣传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集中整改期间,到仙游县钟山镇天珠村、城厢区华亭社区、荔城区新度镇大坂村和象峰村、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向民众宣传民居抗震设防基础知识,分发民居抗震设防常识手册1000多份。四是结合开展民居抗震设防培训,2024年10-12月,我局赴全市7个县(区、管委会)开展6场防震减灾网格管理培训视频(现场)会(北岸、湄洲岛合1场),向全市1000多名网格员讲解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及莆田市抗震设防标准。五是持续推进仙游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我局要求仙游县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实施,并筹集争取经费,按照《仙游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力争到2035年前,基本上完成房屋设施加固工作。

12.地震行政执法力量弱,缺乏实践锻炼。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地震行政执法力量较弱与单位编制人员少有关,我局持有地震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仅有3名。地震系统立法事项、行政处罚案件均为零,这和地震行政执法事项的特点有关,立法事项集中在省级以上地震部门,没有出现行政处罚案件是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没有案例支撑,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方面无从谈起。二是增加执法人员锻炼。通过配合省地震局对在莆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业主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监管检查,加强我市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实践锻炼。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3.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值班值守相关制度,强调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职责,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值班值守思想认识。二是开展值班值守、应急设备操作培训1次,规范值班流程,推进值班值守规范化。三是印发《莆田市地震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压实值班值守工作责任,确保值班值守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四是全面整理应急物资统一放置地点,建立应急物资管理登记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14.风险普查成果尚未应用。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按相关要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应在2022年底完成普查工作,因项目工作内容多,相关成果汇总、数据库软件入库等正在处理中。二是未收到成果报告。由省地震局负责的莆田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项目于2023年12月通过总验收,我局多次协调省地震局催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提交最终版成果报告,目前未收到最终版成果报告。三是2025年2月,我局向项目实施单位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发函要求尽快提供项目成果报告。截止目前未收到成果报告。

15.群测群防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2017年将群测群防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后,虽然为加强管理制定了《莆田市防震减灾网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但由于是全省创新之举,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导致推进过程中存在网格员业务不熟悉、履职不到位现象。2005年制定《莆田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建立了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2014年,按照省、市基层减负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地震灾情速报网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设置,“三网一员”剩下市局聘用的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员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群测群防是在我局的鼓励、引导下,志愿参加地震群测群防活动的,在管理上较为宽松,监管力度较弱。上述原因导致“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有所削弱、制度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现象。二是加强培训。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共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各个县(区、管委会)开展了6场(北岸和湄洲岛合办1场)防震减灾科普讲座和防震减灾网格管理业务培训,实现了全市网格员培训全覆盖。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网格管理水平,增强网格员队伍防震减灾业务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三网一员”管理。2010年建立的“三网一员”队伍,因为各种原因,只剩下防震减灾助理员,我局于2024年12月更新了人员变动信息(共58名)。同时,通过现场走访、沟通指导等方式,征得18个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点同意,志愿参与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工作。

16.震情信息服务和舆论引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规范网络舆情处置流程,确保在网络舆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二是在“莆田新闻”、“莆田广播电视台”公众号发布有感地震震情信息。在103.0等广播频道开展地震预警科普宣传,推广“福建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小程序,推送地震预警、震情信息,满足公众知情需求。在电视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五)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方面

17.载体拓展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关于微信公众号关停的原因,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公众号与2018年省地震局推出“福建地震预警APP”功能相近,且局人手不足,无法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因此,该公众号于2019年7月中旬关停。二是拓展宣传活动载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2024年5月,与广电莆田分公司签订协议,在电视台播出防震减灾宣传标语与短视频,2024年7月,与莆田广播电视台签订协议,在103.0等广播频道开展地震预警等科普宣传,2024年8月,与中报头条签订协议,在党建头条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人民网、央视网、学习强国等开展党建、防震减灾科普等宣传。三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宣传活动。2024年3月,联合市教育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解作品征集活动,表彰作品27部,选派5名参加全省大赛,成绩优异;2024年12月,我局提供防震减灾宣传视频、挂图等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发布于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供学校安全教育、第二课堂教学等下载使用,通过“小手拉大手”,拓宽防震减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18.活动开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关于防震减灾宣传进企业较少的原因,为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有邀请我局才前往开展宣传活动,加上2020-2022年疫情,所以活动场次较少。②“进农村、进家庭”宣传较少原因,因局设防科仅有科长1人,下属监测中心1人配合工作,人员有限,我局主要负责印制并提供宣传品,交由县(区、管委会)地震工作部门、网格员开展“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二是继续组织全市1000多名网格员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我局提供防震减灾宣传单、标语、短视频、挂图等宣传品给网格员,由网格员全年不间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目前网格平台收集有网格员开展防震减灾宣传20多万条次。三是联合各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组织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开展防震减灾“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集中整改期间,开展“进企业”宣传3场次、“进农村进家庭”宣传5场次,同时,通过6场防震减灾网格管理培训视频(现场)会,向全市1000多名网格员宣传防震避险常识,通过以上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提升企业防震减灾能力,提高民众防震减灾素养。

19.宣传品发放不到位,宣传品发放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关于网格指南发放率低的问题,《莆田市防震减灾网格工作指南》内容包括地震、网格部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指南是小折页,印制数量少单价较高,考虑到全市2000多名网格员巡逻员,按5年用量印制1万份,2021年印制后已发放2000多份,全市所有地震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已每人一份。二是发放指南手册。在2024年10-12月的全市防震减灾网格员培训期间,向县(区、管委会)地震工作部门、网格站和网格工作人员发放工作指南手册3000多份。三是发放应急包。发放20个地震应急包给市、县(区、管委会)地震部门工作人员,用于地震应急,发放32个应急包给村(居委会),用于防震减灾宣传展示及地震应急,总发放70个。

20.教育基地创建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原因。“十三五”防震减灾发展专项规划“每个县(区)建设一个防震减灾科普馆”,实施单位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因经费、场地安排等原因,“十三五”期间未能落实。二是继续做好莆田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协调荔城、城厢、涵江和秀屿区地震等相关部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场馆建设,其中涵江区拟在青少年宫建设区防震减灾科普馆,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荔城在荔城第一实验小学建设安全体验室,包含防震减灾宣传展项,已建成验收;城厢区在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安全文化馆,包含防震减灾宣传展项,目前已初步建成待验收;秀屿区在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建设安全文化示范馆,目前已验收完成。三是开放莆田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地点位于湄职院梧塘校区),在湄职院建筑工程系微信公众号开通“防震减灾科普”专栏,提供展馆介绍及参观联系方式等,便于社会公众、中小学学生等参观体验。

(六)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21.研究部署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意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四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查。

22.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机构职能转变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三是开展常规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

23.警示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开展次数偏少、内容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今年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上纪律专题党课2次,组织纪律现场教学1次。组织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教育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节日廉政教育。三是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建设廉洁文化阵地。

24.纪检监察组监督形式较为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部门职能具体监督。聚焦健全完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项目建设和地震应急准备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健全完善监督联系单位政治监督清单,梳理政治监督事项4个。二是坚持清单调度精准监督。认真落实“三单一查”工作指引,聚焦监督联系单位许可审批、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三是丰富工作手段常态监督。在日常派驻监督基础上,注重方法创新和统筹联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纪检监察建议执行等监督机制,组织开展监督联系单位干部职工填报个人廉政档案。认真落实市纪委建设“党员之家”若干举措,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10场次、开展纪法教育“四进”活动9场次。督促监督联系单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定期开展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受行政处罚等清查工作。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督促监督联系单位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及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与督联系单位的会商联络、情况通报、建议反馈等工作机制。

25.述责述廉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严格按要求落实述责述廉报告制度。二是自查自纠,针对相应问题,组织自查自纠。

(七)工作作风方面

26.发文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剖析原因,三份文件都是关于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文件,由于时间较迟,列入发文登记时间对不上,只是补发文件,造成文号重叠。二是制定印发《莆田市地震局公文管理制度》,对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制发、分发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自查自纠,针对相应问题,组织自查自纠。

27.学风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提高对端正学风文风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整改,针对相关问题,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自查自纠,对相关人员加强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28.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确保干部职工能够准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工作细致度,加强对合同条款的严格审查,保证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产生类似错误。二是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进行协调,说明情况,签订地震及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八)财务管理方面

29.专项补助资金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重新修订印发《莆田市地震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安排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局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业务科室合理做好省级专项经费使用安排,财务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经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0.合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要求,提升财经制度执行力和合同管理规范性。二是自查自纠。经查实,2024年6月6日局党组会研究与中报头条合作延期事宜,同意延期至7月31日并签订补充协议,6月7日已签订补充协议,7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8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支付合同尾款,目前尾款已支付,合同已全部执行完毕。

31.违约支付货款。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剖析原因。市财政局于2021年11月将经费下达我局,拟于2021年12月底对未支付的款项予以收回。为顺利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经局研究同意,2021年12月20日支付了第二笔编制服务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合同。

32.资产管理不严不细,存在重购轻管现象,未开展定期盘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莆田市地震局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莆田市地震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领用、盘点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组织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的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办公用品登记,对发放宣传材料删涂的情况标注说明。组织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信息。

33.账目调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局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账目调整不规范问题,及时附上2022年3月,“库存物品”“业务活动费”等会计科目调整依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方面

3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采购业务水平。二是修订《莆田市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提高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共公正公开。

(十)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35.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防震减灾救灾新理念,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作用。二是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莆田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举措,明确各县(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三是积极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发展格局,在秀屿区配合应急局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并邀请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张永春副处长对此次演练进行点评,此次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四是组织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防震减灾救灾业务培训。五是做好我市2024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指导服务迎检工作,配合省抗震办前往荔城区、仙游县开展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实地指导服务工作。

36.主动出谋献策较少,提供决策服务能力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主动性,强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防震减灾决策的服务意识。二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防震减灾建设规划、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1月主动就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分布地点及其保护范围以文件形式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

37.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项目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能按时开展或未落实的4个项目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二是抓好项目落实。①关于“地震灾害风险普查”项目,2025年2月,我局向项目实施单位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发函要求尽快提供项目成果报告。②关于“水库地震监测预测与灾害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11月开展东圳水库大坝水上水下一体化数据获取与数据处理试验的现场工作,其他项目内容由省地震局专家团队正在实施。③关于“莆田市地震科普馆”项目,2024年11月向市财政局申请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经费,未得到批复。④关于“《莆田市地震志》编纂”项目,2024年12月签订合同,目前正在进行材料编纂。

38.应急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力量建设,主要领导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恳请尽快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单位,就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科级干部轮岗、编制情况、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等事宜加强沟通协调。三是加强学习教育,以会代训召开全市地震业务培训1场次,安排市局干部到县区开展地震业务培训6场次,选派市、县区地震部门干部参加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培训9人次。

(十一)党建工作方面

39.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二是修订印发《中共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事项”列入党组议事范围。三是自查自纠,安排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并制定印发了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40.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二是明确将“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事项”列入新修订的《中共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范围,确保党建工作与防震减灾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针对“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整合不到位”“创建模范机关举措不多”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抓好措施落实,已整改到位。

41.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增强做好民主生活会后续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自查自纠,针对2021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对2022年的方案中出现不符的表述立即予以更正。

(十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4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决策、议事执行等。二是严格按照《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的议事范围,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党组会议研究,杜绝出现未经党组研究的情况。三是自查自纠,对“2021年6月23日议定‘修改完善财务制度’事项至今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组织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等。

43.表决表态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决策、议事执行等。二是将“末位表态”和“列席人员不参与表态”列入党组议事规则,集中整改期间召开的5次党组会均能严格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和列席人员不参与表态制度。

44.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莆田市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决策、议事执行等,并明确规定“会议议题凡涉及本人或亲属,需要回避的,应自觉申请回避”。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5次,有1人次主动对1项议题提出回避。

(十三)支部建设方面

45.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均按程序向上级党委专门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开展换届选举。二是组织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了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图。

46.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入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党员直面问题、不以建议代替批评,在2025年3月召开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落实。更正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表述。三是自查自纠,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通报情况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表述,已完成更正。

47.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条款,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党员重新核定,根据测评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逐一核定评议结果,并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评议结果。

(十四)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监管方面

4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申严格落实各项报告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经核实,2020年以来核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发现存在不一致的3人次,当年发现后已补报到位。

49.推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基层工作历练、轮岗交流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单位,就科级干部轮岗、年轻干部选拔、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编制情况、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等事宜加强沟通协调。二是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对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的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原抗震设防科科长调任地震监测科科长,并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原地震监测科科长调任抗震设防科科长。三是安排干部到基层工作历练。由党组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选派1位同志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党组选派1位同志到城厢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办公室)挂职锻炼。

50.未制定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地震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制度履行好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登记和集中管理。二是调查核实1名干部兼任市气象学会理事相关审批、备案的情况,及时自查自纠,目前该干部已不再兼任市气象学会理事。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客观认识不足。局党组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但个别科室存在整改意识不强、重视不足、存在“过关”心态等问题,整改措施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直面整改难点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但在整改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题。如问题14“风险普查成果尚未应用”,因莆田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需经中国地震局检验接收,排队时间长、反馈慢,导致无法及时提交最终版成果给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实践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持续抓好整改始终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不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问题和措施,列入长期任务,全程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集中整改期后,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92051;通信地址:莆田市政府5号楼莆田市地震局;电子邮箱:2692051@163.com

 



                                                  中共莆田市地震局党组    

                                                     2025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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