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社党组组织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
对市委巡察四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社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整改自觉。社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直面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高质量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社党组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牵头科室对标对表跟踪落实,逐点逐项对账销号,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整改基础上吸取教训,修订完善了《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管理制度》等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二)社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整改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做细做实。二是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及时协调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压紧责任,落实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机制,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涵盖权力运行、财务管理等重要领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未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制定实施意见。结合莆田实际制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责、促进乡村振兴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2)涉及供销社工作的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文件中涉及供销工作的相关要求,增强做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文件涉及供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三是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今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中涉及供销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市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统筹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改革发展还不足。
(3)全市供销系统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政策文件。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供销总社、省社相关政策,增强做好基层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谋划推进基层社工作的思路。二是制定指导文件。结合上级意见及本市系统基层社发展现状,制定进一步推动基层供销社发展通知,提出基层社发展思路、目标方向。三是开展基层干部培训。举办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培训班,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社主任、农民社员参加培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召开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开展基层社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工作方案。
(4)社属企业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组织社属企业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福建省供销社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创新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二是组织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属企业完成清算审计。三是开展业务。社属企业在开展莆田市供销社授权的社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同时,做好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
(5)未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社属企业经理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系统会计业务与绩效管理培训班,学习强化社有资产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的实施对策,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建章立制。制定《莆田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合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为投资监管体系、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三是规范管理。根据制定的规定规范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合作行为,采取统一的投资模式和协议,以及约定退出机制。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市社领导带队赴参股企业调研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和企业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指出加强对参股企业规范管理和监督,争取实现经济效益。
(6)参加展销会带动效益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宗旨,提高助力乡村振兴思想。二是设立线下专柜。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内设立9个“供销优选 莆田特产”展示展销专柜。三是线上平台推介。投资参股公司将自有品牌农特产品对接农商行的“福农e购”平台,搭建产销衔接新渠道,拓宽新销路。
3.坚持为农服务助推乡村振兴还不够有力。
(7)争取项目资金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项目建设政策文件。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了解政策资金支持范畴,增强项目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协助基层生成项目。察看萩芦、庄边在建项目进展,调研大洋、平海等基层社,协助基层社谋划可申报项目。三是跟踪推进在建项目。2024年在建的涵江区萩芦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仙游县盖尾供销合作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均已完工投入使用。四是谋划新项目申报。积极谋划2025年省级补助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8)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品牌意识。参加全省供销系统经发业务工作培训班,学习农产品品牌战略等内容。组织业务科室等相关人员赴省内供销社学习供销农场暨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先进经验。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品牌意识。二是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推介供销系统优质农产品参选“莆田优品”公共品牌。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金秋消费季”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调研企业,商谈加强合作事宜,持续做好现有的“大米、枇杷、羊肚菌”等特色品牌。三是推广展销莆田特色品牌。利用供销体系网络推介莆田特色品牌,助推特色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对“瑞朝尊”线面等自主品牌的推广力度。
(9)供销优势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干部能力。市供销社加大对县区社、基层社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培训班,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社主任、农民社员参加培训,交流经营服务能力拓展的经验和做法。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二是发展农村现代经营流通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基层经营网点资源,推动县域商贸网点升级转型。指导基层社经营好基层经营网点、庄稼医院,推动农资网点升级改造提升,推动农资、农村消费品等传统业务提质增效。三是加强经营流通体系建设。用好基层经营网点,已设立9个“供销优选”专柜,拓宽莆田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日用品消费等业务下乡进村。
(10)合作发展基金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参加省供销社举办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学习《莆田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领会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拓展为农服务领域。二是提取合作发展基金。市社补提合作发展基金转入合作发展基金专户。三是投资拓展业务。申请使用市级合作发展基金,用于莆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实缴。四是依规章制度办事。修订《莆田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严格按照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取本级合作发展基金,依法依规及时使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1)电商工程探索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县区供销社和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人员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培训——电子商务和新农人培训班》,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探索学习。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参股企业与莆田农商银行联合开播直播带货,发展新型电商经营模式,助推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参股企业线下建设“供销综合服务社”实体店,线上开发“福供优品乐购”小程序,线上线下融合经营。三是助力消费帮扶。积极助力推动总社的“832平台”和闽宁协作帮扶农产品线上采购业务,“莆供优选”小程序重新启动上线,助推莆田本土农特产品和“832平台”等帮扶产品。
(12)普惠金融服务合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干部能力。参加省供销社举办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提高供销系统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共商共建。市社领导带队前往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探讨进一步开展合作事宜。三是开展合作。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及市社直属企业与农村商业银行对接商议合作事宜。制定《莆田市供销社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完成2个“普惠金融便民点”的设置。
(13)与邮政公司合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为农服务意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为农服务宗旨。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市社领导带队前往莆田邮政公司商议探讨进一步开展合作事宜。三是开展合作推进。市供销社已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及直属企业与邮政公司对接商议合作事宜,实现优质农产品(羊肚菌)在邮政电商平台上销售、指导5个经营服务网点开展邮政寄件服务等合作,进一步践行为农服务宗旨。
(14)制定文件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文件。根据莆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要点及分工安排,7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分析整理省社文件核心要点,结合莆田供销系统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在4个方面提出7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杜绝此类现象。今后各科室认真分析领会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对文件精神不加消化传达贯彻制定的现象。
2.惠农专项资金监管不力。
(15)未协调县区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及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学习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供销社印发的《福建省“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对县区供销社省级保供促销项目开展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取得项目资金。三是积极协调资金拨付。已协调7个省级保供促销工程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16)多支付2个项目工程款、监理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学习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二是积极追回款项。全部追回2个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监理费3.24万元。
3.社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7)房产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县区供销社及市社直属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并参照《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分析资产闲置原因,督促各相关产权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统计闲置房产分类。9处可对外出租;39处破旧老旧危房,有些已倒塌无法使用。三是闲置房产盘活措施。通过标的物单位信息公开栏、网络报纸等平台、标的物现场等对外公开资产租赁信息;发函要求各县区供销社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积极通过筹集资金或寻求对外合作等方式进行改造后盘活。
(18)投资监管未同步跟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全省供销社系统会计业务与绩效管理培训班,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对参股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二是加强风险管控。向各参股企业发出《关于规范参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参股企业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按季度提供财务报表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19)租金催缴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经营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严格履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出租的资产建立台账,及时登记租金缴纳情况,实时监测预警租金欠缴情况。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租金逾期措施,租金逾期超过10天未满1个月发函催缴告知,逾期超过1个月未满3个月法律顾问发函催缴通知,逾期超过3个月启动司法程序催收。三是加强督促整改。金桥巷租户因业务调整,经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拖欠租金。
4.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20)2家社属企业未组织投资清算。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财会审计科和直属企业相关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传授业务知识。二是组织清算审计。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家社属企业完成清算审计。
(21)一般性支出严控意识较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二是严肃财经纪律。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严格审核办公耗材更换频次及必要性,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一般性支出未超过市财政下达的控制数。
5.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22)派驻纪监检察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利用参加社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时机,对“三重一大”、重要业务等工作进行“打深井”式监督,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督促供销社党组请财务专业机构对社有资产、下属企业等开展全面审计,重点监督资产租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环节,深化运用“纪巡审”联动监督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线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渠道建设,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3)落实“纪委也是‘党员之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纪委是党员之家的理念。做好经常性提醒工作,采取定期制发工作提醒单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提醒,同时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轻微违纪或苗头倾向性问题,主动回访处分影响期内受处分党员干部职工,了解掌握现实思想表现,传导关心关怀。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运用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对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通过以案释法、推荐观看影视、书籍等更加生动形象的手段,加强对具体法纪法规的宣讲,筑牢思想根基。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引领,夯基惠民”没有落实落细。
(24)落实市委“党建引领,夯基惠民”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按照《莆田市供销社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动力量下沉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到共建社区开展慰问困难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社领导带队调研共建社区安置房建设以及配套设施情况,与共建社区召开座谈会,调研了解社区存在困难和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机关+社区”结对共建活动。深入共建社区开展绿色出行、国防教育宣传等活动,帮助共建社区协调解决铺砖工人讨薪问题。
(25)志愿活动开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市委相关单位志愿认领活动通知,组织党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志愿认领活动。二是签订认领协议开展认筹认种活动。与涵江区庄边镇万农禾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认领协议书,党员干部领取认领证书,开展认筹活动。
2.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26)部分科级岗位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人事教育科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效提升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做好空缺科长职位配备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成配备合作指导科等科长职位。
(27)档案专审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组织人事教育科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升人事干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落实“凡提必审”原则。对动议晋升职务职级干部落实“凡提必审”,档案进行审核。三是开展档案专审工作。对异议干部档案进行专审,前往籍贯地派出所调阅户籍底册,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档案专审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确定出生年月。
3.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28)党组会议未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增加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内容。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及时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9)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相关规定,党组会研究修订了《莆田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加强统筹,精心组织,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力戒形式主义。三是科学合理安排学习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安排的内容不超过10项,切实提高学习实效。
(30)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存在“以会代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更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杜绝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存在“以会代训”现象。三是选送干部参训。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消极整改。
(31)社属企业两处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办通知,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三是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查阅资料,申报材料,社属企业两处房产已补办不动产权证。
2.纸面整改。
(32)将办公费、水电费等转嫁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将社企区分开来。二是制定费用分担方案。研究通过水电费费用分担方案,按人数明确费用分担比例。三是逐步偿还费用。市供销社已退还社属企业办公费用。剩余水电费逐步偿还。
3.改后又犯。
(33)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财经纪律,集中有限财力把钱花在“刀刃”上。二是合理配置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标准采购,坚持厉行节约,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财力情况配置资产。三是做好单位预算。严格做好单位年初预算,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巡察整改中已组织学习相关理论、业务,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足,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不够紧密。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落实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离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如全市供销系统基础薄弱,经营不容乐观问题,对长期制约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硬骨头”破解办法不多,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力度还要加强。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集中整改以来,社党组坚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扎实抓好整改工作,但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推动整改。如,对外投资项目经营不够理想;向省社争取项目资金不够多等。下一步需拓展经营业务,加强对参股企业规范管理和监督,争取实现经济效益。积极谋划新项目申报,争取更多省级资金支持。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供销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自觉接受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打造清正廉洁的机关单位。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摒弃“过关”思想,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提高,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于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精心谋划,持续深入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注重从制度建设上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篱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初心,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81100;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阳路153号;电子邮箱: ptcooprs@163.com 。
中共莆田市供销社党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