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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05 16:34 字号: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325日至425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8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1次局务会议、5次推进会和1次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论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政治站位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整改,加强贯通联动,同向发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水利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整改期间,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指导全程介入、全程把关。局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主动推动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整改办坚持分类指导和协调推进,有力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三)见人见事,即知即改。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目标,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组织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每一条整改措施指定到人。对能改则改、即知即改的问题,立即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进一步细化了阶段性整改目标,并坚持每周一次跟踪统计整改进展情况,每个月一次推进会分析研究整改现状,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效。

  (四)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为巡察整改找准病灶,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全面分析,靶向施策。对一些受外部因素制约,影响按时序整改的问题,如实梳理、客观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五)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认真组织本级和属有关单位,聚焦项目建设人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从定制度、立规矩、抓长效入手,共制定印发、修订完善14项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对木兰溪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学习领会不深学透。

整改情况: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关于木兰溪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以木兰溪综合治理为总抓手,统筹抓好各项水利工作,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②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莆田市水利局贯彻落实《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实施《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规划》木兰溪防洪工程已完成仙榜段、华林段、华亭段、荔涵段等84.45公里,正在推进白塘段建设;推进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完成木兰溪干流廊道启动区段,建设生态补水管道总长约11.5km,向下戴河、下厝河生态补水。玉湖生态修复等已全面开工;城乡供水一体化71个子项建设,已完工46个,在建16个,前期9个;加快修编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可研报告;④加快规划编制。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规划编制;仙水溪流域综合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莆田市市级水网规划、木兰溪入海河口整治规划已通过审查;延寿溪流域综合规划已完成报批稿编制。

2.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发展执行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制定方案。完成《莆田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含水系连通修复方案)修编工作,并逐年推进实施。②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4日,我局召开全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调度推进会,组织学习专项债及特别国债政策等文件精神,对策划不够精准的项目进行剖析,汲取教训,总结经验,要求各单位认真解读政策,精准策划项目。③强化业务督导。督促市木兰集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木兰溪下游水生态治理项目中的河滨水闸已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初稿;木兰溪干流生态廊道工程三期、四期标段已调整为绿道连通Ⅰ标、Ⅱ标、Ⅲ标。目前Ⅰ标已开工,Ⅱ标、Ⅲ标正在推进前期;同步推进梅妃故里节点子项施工。

3.推动生态河道治理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涵江江口防洪工程和塘头河整治工程(二期)等2个项目正在推进。荔城区未整治的50公里河道,已完成治理27.98公里,年内拟再完成7.9公里。还有14.12公里拟在“十五五”期间逐步完成治理。

4.落实基层河湖长制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市河长办组织开展河湖长专题培训、河道专管员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②推动整改。召开水质不稳定断面责任河长约谈会,督促责任河长履职尽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交接断面水质监测。2024年9一12月木兰溪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质优良率均已达到目标要求。③加强督导,跟踪督促整改。针对延寿溪滨溪佳园对面河道现场搭盖钢结构建筑物问题,我局已督促城厢区水利局办理审批手续,保留护栏作为河道安全管理设施。

5.水资源配置网络尚未完善。

整改情况:①加快推进水源体系前期工作。双溪口至东圳水库引水工程列入水利部储备的中型引调水工程项目清单,可研报告正在修编,同步开展项目社会稳定性影响评价编制。②强化项目督导。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与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及莆阳福道工程等三个工程交叉段拟结合一并设计,我局督促市供水公司抓紧开展输水隧洞标设计变更及重新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

6.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2023年我市各项用水指标均符合“十三五”规划指标要求。②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市木兰集团和各县(区)水利部门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提升到97.7%。

7.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持续推进农业灌区用水许可管理制度。我市农业灌区严格按照《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及亩均灌溉用水量,合理制定大中型灌区许可水量标准。②制定流域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2020年以来,市本级和各县区的双控指标均达标。目前木兰溪流域已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我局将统筹用水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强流域用水效率控制和节水工作。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已分别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率先在全国全域创成县域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区。

8.防洪排涝工程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①加快前期工作。木兰溪防洪工程油潭段完成可研初稿宁海段堤防现已闭合,正委托开展洪水对宁海古桥的影响。该两个项目正向上申请拟列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大项目。②加快项目建设。白塘段C1标段已完工验收C3标段已陆续供地,目前正进行景观平台基础、穿堤管基础水泥搅拌桩施工和厂房拆迁位置的堤防土方填筑③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城厢区水利局加快华林园区排涝泵站建设,目前该项目按序时推进;督促市木兰集团加快西音水库建设;督促市木兰集团加快乌溪水库建设,该项目2020年10月正式下闸蓄水,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已完成编制,待省水利厅批复后实施。           

9.水旱灾害防御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①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已完成全市215座水库雨水情自动化建设接入工作;推进69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②督促项目推进。已完成秀屿区西坡等5座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其中铁炉四孔闸等3座鉴定为三类闸,拟纳入“十五五”水利项目储备库。美兰等7座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已完工;港利等5座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基本完工,已下闸运行调度。加强围堰管理。南北洋行洪河道内11处临时筑坝围堰已全部拆除。推进水毁项目建设。20个水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工

10.部分风险隐患问题未整改消除。

整改情况:①定期分析研判。我局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部署推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六项机制”相关工作。②落实隐患整改。10个水库、2个水闸、8个渠道溪岸和1个海堤存在隐患均已完成整改销号。③举一反三。我局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1.水利设施服务乡村振兴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保障。②加快项目推进。针对13个未开工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我局督促市木兰集团和各县区加快建设,现已开工4个,还有9个正在推进前期工作;针对3个未开工的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督促属地县区加快建设,现已完工2个,还有1个正在实施。

12.服务工业经济发展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做好技术服务全市累计完成仙游经济开发区、宝泉工艺产业园、仙游工业园3个园区的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我局持续指导县区水利部门充分运用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工作与成果运用,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②加强业务协作。积极配合工信部门指导推荐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和行业水效领跑,推动落实企业计划用水管理,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③拓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法治、水安全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媒体途径,倡导社会各界参与节水护水,营造浓厚节水氛围;指导各县区水利部门常态化开展节水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公民节水意识。

13.木兰溪两岸产业连通不够,一轴纽带串联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①加快项目推进。“水上巴士已打通绶溪公园至涵江白塘湖、绶溪公园至荔城玉湖的航线共26.8公里。莆田绿心水上巴士夜游项目已投入试运营,下一步以打造“水文化传承样板”为目标,重点推进水利博物馆、水上巴士、木兰溪慢道等。②主动靠前服务。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市木兰集团通过修编凤凰山名胜风景区总规及详规,协调解决木兰陂世遗景区(一期)用地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4.水利项目、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市水利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小规模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对工程总承包进行规范指导,加强对下属单位招标行为和小额水利工程发包流程的监管。②加强业务培训。市水利局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和规范小规模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文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修订《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

15.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制度。市水利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对我市水利招标分级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保证金减免、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加强评标报告核查等方面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市水利局组织下属单位学习《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招标合法合规。

16.项目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工程货物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合同履约,规范采购流程。严格合同管理。针对福建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两批次PCCP管材无法及时供货,满足不了现场施工需求的问题,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对该公司予以处罚,上缴违约金。

17.工程工期签证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认真组织学习。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组织学习《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 年修订版)》,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及业务水平。②加强项目管理。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对工期签证单进行核对,核定实际工期延误天数,拟待工程结算审核后从工程余款中扣回罚款金额。

18.应急工程工期滞后。

整改情况:①经核查因东圳水库-涵江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为抗旱救灾应急工程,2018年1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参照2017年《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本》规定,决定本工程下浮率取值5%。该工程于2017年12月开工,2019年6月20日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库旱情解除,可满足涵江及西天尾的供水需求。②加强项目管理。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签订《东圳水库-涵江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协议书》,将工程结算金额核减7.8206万元。③加强学习。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组织学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中有关工期延误及合同责任等工程管理知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19.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局机关集中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莆田市公务用车问答(二十条)》等有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②建立健全制度。市水利局制定《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

20.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局机关集中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及有关差旅费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差旅费报销。②责成退还多报销。经核实,1名党组成员退还重复领取的餐补并上缴国库。1名干部退还党校学习多报销的差旅费并上缴国库。③举一反三。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督促财务人员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审核把关。                     

21.“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治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关注并开展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②结合水利行业特点,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修订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持续发挥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沟通机制作用。及时传达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政治自觉。③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指导。开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执纪问责案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对转交办件加大跟踪监督力度。

22.履行监督的再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各单位重新梳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督促市水利局及各下属单位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和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纪法规,扎实推进廉政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3.对水利专业人才培养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①加强思想认识。我局召开人事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市水利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开展水利人才统计分析,科学谋划培养水利人才工作思路。②加强水利业务培训。下发《关于2024年度全市水利水电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的通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水利业务线上学习。③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莆田市春季事业单位招录中,加大水利专业招收比例,8名考录干部中6名为水利专业,占比75%。

24.干部借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省、市直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抽调人员监督管理。②建立健全机制。出台《莆田市水利局抽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维护人事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局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管理。

25.干部职工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违规行为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②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出台《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公职人员廉洁履职。制定出台《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规范干部职工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③加强监督管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纠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公职人员不违规经商办企业、社会兼职承诺书》,开展自查登记工作并落实整改。对所管干部职工的因私事出国(境)证件进行摸底,逐一建立台账,做到登记备案应备尽备,出国(境)证件应收尽收,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明确专人管理、明确审批程序、明确工作纪律。

26.党支部书记未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整改情况:①加强支部建设。市木兰溪建管处党支部书记待2025年7月份换届时调整到位。市东圳水库管理局3个下属渠道所分设党支部书记和所长,并明确职责分工。②加强业务指导。局机关党委印发《2024年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第一支部、市木兰溪水利南北洋海堤管理处支部上报争创2024年度“五星党支部”。③加强教育管理。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相关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深化党建知识学习。各党支部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提升基层党组织业务能力。

27.一般性支出未按要求压减。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崇尚简朴,勤俭节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规定控制一般性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控制在财政规定范围内,进一步压缩支出。②规范公务接待。9月25日,我局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28.组织开展资金资产监督检查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①加强业务学习。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财政预算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开展监督检查。我局下发《关于开展水利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进行检查督查,进一步加强水利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③立行立改。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已上缴结余相关工程款和前期专项经费。

29.应收款项沉淀。

整改情况:①加强业务学习。9月25日,我局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②开展往来款项清理。督促下属单位通过采取发催款函、律师函或诉讼等方式,对历史遗留款项应收尽收。

30.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提高业务水平,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1.房屋资产闲置未盘活。

整改情况:①加强业务学习。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②盘活闲置资产。市东圳水库管理局的圳湖花苑小区商业一层、二层已出租,东峤所和东庄所管理房转为职工宿舍,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的荔兴楼店面,2025年1月已移交转让市国资委。

3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短板,目标管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追究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力度。②加强公共领域阵地建设。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能针对查摆意识形态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同时,局机关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莆田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签手续。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33.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快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已完工的项目,开展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对未完工的项目,在项目完工后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竣工验收。②强化督导农村饮水安全整治。思源水厂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该水厂已于2024年9月由市木兰集团接管,开展水厂及管网设备设施更新维护,供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推动水厂供水片区3个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建设,其中埭头镇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财审,东峤镇可研完成编制、即将财审,平海镇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经过前阶段的集中整改,市水利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察整改工作还不够全面、不够彻底,整改质量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久久为功。局党组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把“严”的总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

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集中整改以来,市水利局党组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难点,细化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但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推动整改。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推进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木兰溪防洪工程白塘段需加快建设进度等。

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工作打算

持续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不定期安排“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建立台账,紧盯不放,加大力度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逐项整改、逐一销账;对发现的新问题,坚持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把坚决整改落实的精气神坚持下去。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全市水利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此次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发展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木兰溪治理为总抓手,持续推进木兰溪流域保护与发展,深化河湖长制,全力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答好谱写“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281671;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4号楼莆田市水利局;电子邮箱:ptsl2008@163.com

 

                                                  中共莆田市水利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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