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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05 16:38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举措、严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诚恳接受、认真反思,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之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主动认领,化压力为动力,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制定142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限等,做到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组织财政收入、向上争取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等19项巡察整改重点难点任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7场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稳步有序推进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效。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了《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缴未缴财政款项管理的通知》《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由“治标”向“治本”拓展延伸。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委、市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部署结合起来,与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

 1学用转化成效不明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10月12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更加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财政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我局持续跟踪督促工程补助支出率低问题要求项目业主按月报送项目施工进展,加快项目施工进度,提高资金支出率。我局持续跟进海岸生态修复项目进展,由局领导多次带队实地指导督促。截止2025520日,海岸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率已有较大提升。同时,经我局多次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海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资金支出进度。

2过“紧日子意识仍有不足

一是树牢紧日子意识。2024年10月12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并将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编审长期坚持的方针。二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支出。2024年7月31日,印发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从“严控增量、压减存量”两方面入手,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严控编外人员支出。三是精简压缩大型活动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严控庆典、研讨会、论坛等大型活动,2024年以来,未安排市级资金支持举办论坛、展会等活动。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停止对行业协会直接拨款。四是统筹谋划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已明确要求市第一医院新院区项目要在资金大部分到位的情况下再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未启动招投标程序。

(3)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

一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20241012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督促县区制定资金计划安排表,有计划、分步骤将医保补助资金上缴市级财政专户,截至2025226日,各县(区、管委会)已补缴欠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强化涉农补助资金监管。督促秀屿区加快支出进度,

截止202411月,秀屿区已将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拨付到位。

2.履行财政“参谋”助手职责,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有差距

    (4)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不够有力有效

一是强化参谋助手意识。20241012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是执行部门、服务部门的定位,更加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以赴挖潜增收。综合运用税收挖潜、加快土地出让、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全力以赴拓财源、促增收截止202412月底,全市地方级收入完成157.6亿元,地方级税性比重8月底提升1.8个百分点

(5)争取资金牵头协调不力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梳理以项目法分配的上级补助项目清单并函告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推动共同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同时,依托“全市一张图”系统平台晾晒展示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相关数据。二是强化通报考评。按季度通报全市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情况,牵头制定《莆田市主动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将向上争取资金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调动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主动性、积极性。2024年,我市共收到上级项目法补助156个项目45.52亿元。三是强化向上沟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月赴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省财政厅给予我市更大资金支持。针对争取省级生态支付转移补助资金全省占比低的问题,经了解省财政厅,省级生态转移支付是按照因素法分配的补助项目,我市被限制开发区域面积在全省占比小,相应得到的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补助少。

(6)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

一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自2024年11月起,对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在原有“旬统计、月通报”的基础上,提标到旬通报,并每月约谈支出进度后两名县区,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将支出进度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县区加快债券支出进度。

二是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摸排工作,先后3次向省财政厅申请用途调整,涉及项目9个、额度2.9亿元,获批调整项目8个、额度2.01亿元,加快了闲置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三是提高库款保障能力。动态监测县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对保障水平低的县区加大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县区财政“以收定支”管理,对暂付款占比超5%的县区提级管控新增暂付性款项,督促县区不断加强库款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3.保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有差距

(7)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929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扶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加深对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政策变化的了解掌握,更好支持我市电商行业绿色、合规、高效发展。二是强化绩效管理。2024116日,结合2024年预算调整及实际财力支出情况,将年初土地基金预算中无法形成支出的市级商务发展资金(含统筹使用的电商资金)予以调减。

三是强化精准评估。参照省上扶持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方案的通知》,调整优化我市跨境电商项目补助标准。在对企业进行补助时统筹考虑市级财力及企业综合发展效益等情况,确保补助精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预算执行不够有力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1028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二是强化预算编审。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结合绩效监控结果,对执行率低、绩效低下的项目及时予以清退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2022-2024年专项资金总体执行率保持逐年稳步提高。

(9)预算调整不够严格

一是抓好事前审核。2024年8月21日,印发2024年度预算调整编制方案,严格准入门槛,避免零星、小额及低效无效追加。二是抓好事中督促。预算调整批复后,每半月跟踪调增项目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果不佳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截止2024年12月底,预算调整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减少至13个。三是落实事后运用。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强化市直部门预算申报和执行的严肃性。

(10)绩效应用不够到位

一是抓实预算绩效管理。首次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纳入“1+X”专项督查,重点核查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部门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为绩效结果应用夯实基础,对项目评价等级为差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2025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预算编审绩效管理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5年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确需继续安排的,从严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4.财会监督存有短板弱项

(11)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不足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2024930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财会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41020日,对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贯通,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二是提升监督实效。制定出台《莆田市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方案》,统筹开展1+X”专项督查、会计和评估监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用好监督成果。依托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市纪委检查成果库,及时录入监督检查情况,强化成果共享、整改跟踪,推动成果运用最大化,截止202412月底,共录入监督检查成果49条。

(12)资产盘活处置督促不够有力

一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持续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全面摸清市级闲置资产资源情况,加大存量资产挖潜盘活力度。二是加强指导、分类处置。督促指导各产权单位采取调剂使用、公开招租、公开出售、协议转让等方式,盘活各类闲置资产。三是强化督促、回收账款。通过发函、派人沟通等多种方式,督促城厢区上缴市体育训练基地征迁补偿款,目前,该款项已列入2025年城厢区财政土地基金预算。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体育局持续跟踪督促,尽快收回资金。

(13)应缴财政资金收缴不及时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101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提升干部日常收入监管能力,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二是督促自查自纠。202499日,组织市直各单位开展应缴未缴财政资金自查工作,截至920日,市中心血站、市二轻联社、市住建局已足额上缴应缴未缴款项。三是促进规范管理。20241119日,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缴未缴财政款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收缴管理、规范收支核算、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款项管理。

5.债务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统筹谋划化解成效不佳

(15)风险防控警示宣传教育不深入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全市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组织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债务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化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转发财政部已披露的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结合全市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交流讨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

6.对下属企业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

(17)指导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不到位

一是提升业务水平。市金控公司、市再担保公司分别组织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操、对外出借资金管理、融资担保业务流程等政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担保代偿问题,督促市再担保公司加大对23家已代偿企业追偿力度,针对3家暂无可供强制执行财产的企业,市再担保公司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进行追偿。同时,对担保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健全合规性审核清单、反担保人不动产登记等制度。针对国企暂借款未回收问题,督促市再担保公司通过定期发函等形式积极进行催收,已收回部分借款。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市再担保公司继续通过函告、谈判、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尽快收回借款。针对综合经营效益不高的问题,指导市金控公司通过新设合资公司或生产型公司落地莆田的方式,加大基金资源与我市政企对接的引导力度,助力我市经济的发展。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市金控公司、市再担保公司分别修订出台《市再担保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市再担保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管理制度(暂行)》《市金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市金控公司投后管理制度(暂行)》等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控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扎实

(18)纳入监督考核不到位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26日,组织局机关及金控公司人事干部、抽调的考察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对2020年以来新提任干部述职报告重新进行审核把关,对1份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已督促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补充修改。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材料必述的内容,由人教科、机关党办严格审核把关,巡察以来,未再出现类似情况。

(19)信息内容发布审签手续不规范

一是加强教育。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水平。二是全面自查。对2020年以来局网站、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信息发布审签情况进行自查,对未填写审签日期的,根据信息发布日期,据实补齐审核日期,并做好材料归档。三是健全制度。2024年9月26日,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局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发布审签把关。

(20)“双审制”落实不严格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水平。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4年9月26日,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审签制度,2024年邀请专家开展的讲座,已严格按照规定对报告人、报告内容开展“双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21)廉政责任谈话流于形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深入整改落实。针对廉政谈话内容高度一致的问题,2024年9月30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规范“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的通知》《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操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10月31日,局分管领导结合巡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科室具体业务,对科室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责任谈话,筑牢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22)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财政局党组、市金控公司分别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重新梳理排查。按照“岗位、职责、人员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各科室(单位)再次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精准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每季度滚动排查更新廉政风险点,并优化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3)监督执纪偏轻偏软

一是提升监督实效。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统筹发挥综合派驻监督优势,通过参加、列席监督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推进会,组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采取谈心谈话、日常工作约谈、任前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靠前监督,督促各单位将整改工作和廉政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发挥“检查成果库”赋能监督的作用,每周跟进督促各监督单位及时录入本周的“检查成果库”数据,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通过综合研判、梳理分析问题、落实两个追问,精准执纪、强化问责效果。

9.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4)助审服务采购不合规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交流。2024年8月20日,评审中心组织中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熟悉框架协议采购相关流程步骤。8月30日,中心项目负责人前往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二是规范落实采购计划。2025年2月5日,经全国公开招投标并通过专家评审,引入2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5家会计师事务所,较投标前增加10家。三是切实加强评审管理。2024年12月20日,修订出台《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下的助审机构管理。

(25)考核管理流于形式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2日,评审中心组织中心各项目负责人学习《莆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提升考核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优化考核形式。2024年12月20日,修订出台《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从评审工作时效、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内容,提升考核管理实效。三是强化考核问效。已完成助审机构采购合同签订,明确清退规则,进一步强化助审机构考核管理。

(26)项目预结算评审时效不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2日,评审中心组织中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责任意识和时效意识。二是强化评审服务。学习借鉴省中心及其他各地市经验做法,制定工程预结算审核预送审报告,将项目评审过程分为预收预审阶段及正式评审阶段,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有效缩短收齐资料时限。三是提升评审效率。2024年10月31日,修订出台《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收件管理办法》,建立预收预审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各方职责及送审要求,促进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27)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提升评审责任意识。2024年8月20日,评审中心组织中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督促全体项目负责人提升评审责任意识,严格项目评审。二是及时补齐询价材料。及时组织助审机构核实有关询价材料缺失情况,经核实,该部分询价材料为项目审结归档时出现遗漏。2024年8月30日,已将上述材料补充归档。三是规范项目评审管理。2024年12月20日,修订出台《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助审机构主要材料(设备)询价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助审机构做好主要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0.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28)工程项目违规发包

一是强化学习。2024年9月10日,市金控公司组织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提高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举一反三。2024年9月25日,市金控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成立以来的工程项目逐个开展自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29)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强化学习。2024年9月11日,市金控公司组织项目工作小组学习《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依法处罚。市金控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场问题分别给予罚款。

(30)零星工程项目把关不严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9月30日,组织各科室(单位)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及操作要点,提升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制度执行。2024年以来,我局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零星工程项目,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11.财务管理不严格

(31)办公用品采购随意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9月30日,组织各科室(单位)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及操作要点,提升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网开展办公用品采购5批次。

(32)内部审计工作未开展

一是抓好业务学习。2024年9月30日,组织内控内审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开展内部审计的业务能力。

二是开展内部审计。2024年11月起,组织人员对市金控公司、市再担保公司开展内部审计,截止2025年5月19日,已完成2家公司内部审计,相关整改工作已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内控管理。组织全局各科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特别是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同时,强化动态排查、常态治理,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33)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及时

一是认真学习强认识。2024年10月12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高度,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二是对标对表抓落实。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贯彻、跟进落实。2024年8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盘点当前财政重点工作,梳理出“六项专题”工作,细化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节点,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跟进,工作进展“一周一报送”,全速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4)调查研究重“形”不重“效”

一是认真自查。经核实,市财政局党组已按规定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但会后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导致未能提供相关会议记录材料。二是补齐材料。已根据会议召开情况,据实补齐调研成果交流会相关会议记录,并做好材料归档。三是深入调研。班子成员按照“四下基层”的要求,围绕当前财政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于2024年11月19日开展调研成果交流,研究对策、解决问题,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35)会计工作管理不力

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学习。2024年10月28日,会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加深对会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9月29日,举办市直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科目核算等实务问题进行解读答疑,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三是压实各部门财务人员管理责任。20241112日,向市直各单位发出《关于加强财务人员岗位管理的提醒函》,函告各单位从专业能力认定、岗位设置、监督管理等方面,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业务培训等力度,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3.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

(36)党组议事规则未更新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准确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局党组统揽全局、把关定向的能力。二是修订议事规则。2024年10月31日,制定印发《中共莆田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明确党组职责、议事程序、决议执行、议事纪律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

(37)党组会和局务会职责边界不清

一是完善工作规则。2024年10月22日、10月31日,分别修订出台《莆田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莆田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突出局党组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及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具体落实的功能,进一步厘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边界。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上会研究议题审批制度,2024年以来,未出现会议套开、混开现象。

(38)“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共莆田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范围、程序等要求。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针对金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研究事无巨细的问题,督促市金控党支部于2024年11月7日修订出台《中共莆田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暂行)》,明确支委会议事范围,确保决策精准高效。

14.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39)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扎实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局党组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二是深入自查自纠。对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查缺补漏。针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的问题,2024年8月底至10月中旬,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分别再次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规范学习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认真执行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及时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统筹对每月学习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保证学习严肃规范,有序有效。四是配齐专职人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按要求配备学习秘书,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到位。

(4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二是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024年9月24日,市财政局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互相批评,做到了自我批评本色相见,相互批评直截了当,达到了红脸出汗、提神醒脑的预期效果。

(41)党建带团建落实不充分

一是提升思想自觉。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抓好群团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加强研究部署。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谋划推进,以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三是推动相融互促。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带团建“三个一”系列活动,2024年10月22日,局共青团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宣讲;10月30日,局机关党委与机关妇委会联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与女同志赴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和中国船政博物馆开展现场教学活动;11月29日,局机关工会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不断推动党建带团建走深走实。

(42)党组织向心力不够强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局属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进一步明晰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等规定要求,提高对做好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提高基层党建质量。持续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指导督促局属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引领力,局第一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局机关党委组织人员对局属4个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纠,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202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2024年11月底,已完成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同时,积极谋划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宣传动员,加深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15.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43)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合理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2024年10月12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024-2028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并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加深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招录、使用力度,2024年以来,已招录2名30周岁以下公务员、接收1名25周岁以下专项选调生,同时,结合干部人事调整,配置2名年轻正科级领导干部,推动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等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四是逐步实现人岗合一。运用公务员信息统计成果,提前规划编制及人员调配;重新梳理事业单位职能,结合新一轮岗位聘任,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同时,综合采取调入、转任、清退等方式,进一步厘清机关人事关系

(44)人员入口把关不严

一是提升业务。2024年9月23日,市金控公司组织召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学习会,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二是补齐材料。督促市金控公司重新整理2020年以来调入人员的相关档案材料。三是完善制度。2024年11月29日,制定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指导意见》,从规范准入条件、招聘程序、档案管理等9个方面,对市金控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组织人事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提升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5)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

一是重申纪律规定。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莆田市财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重申上班考勤、外出报备等纪律要求,并要求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科室(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严格管理监督。严抓干部日常考勤管理,局办公室按月通报干部考勤、请销假情况,同时,抽调局效能办、人教科、纪检监察组人员,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并将考勤、在岗等情况作为干部平时考核、绩效考评的依据。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全局干部对2020年以来在工作日未履行手续参与各类项目评审、论证、评估、鉴定和验收等活动开展自查,同时,制定出台《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参加各类评审活动的规定(试行)》,对干部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行为进行规范,严明工作纪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46)考核奖惩导向不够鲜明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平时考核的内容设置、程序步骤、等次标准、结果运用等,切实发挥平时考核激励鞭策作用。二是优化考核程序。在每季度开展平时考核前,提前梳理迟到、旷工、长期病事假、被立案等特殊情况人员名单,避免结果运用出现疏漏。巡察以来,已严格按照干部平时考核方案要求,加强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及考勤制度等结果运用,未再出现类似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47)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一是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有关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共召开7场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收入组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研究、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接受其他党组班子成员的批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做到了自我批评本色相见,相互批评直截了当,达到了红脸出汗、提神醒脑的预期效果。

(4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一是针对机关借调人员比较严重的问题。坚持分期分批、稳妥有序,进一步理顺机关人事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表现,将借调在局机关工作的3名下属参公单位干部和1名事业科级干部调入局机关,将3名借调局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干部清退回原单位。二是针对行政处罚偏轻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领域,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按季度向市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同时,结合监督检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9)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2024919日,局党组认真传达学习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扎实提升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质效。二是积极落实整改。我局先后2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查清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对因工程进度滞后等原因暂不满足支付条件的资金,已督促县区财政先行清理收回。2024524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规范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市住建局认真履行部门征收主体责任,抓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全面推行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科学合理编列专项资金预算;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似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归并,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有效发挥资金效益。2022-2024年专项资金总体执行率保持逐年稳步提高。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集中整改,市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巡察整改创新性举措不多,破解难题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抓制度执行的力度还需加强,巡察整改治本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一是当前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较多,针对收入组织、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问题,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持续发力、巩固成果。二是个别问题受项目施工进度、地方财政困难等客观因素影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市财政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扎实有力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一要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对制度不健全的抓紧完善,通过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促进治本。三要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94-2694413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8号楼莆田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ptczxx888@163.com

 

 

                     中共莆田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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