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室务会议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编办室务会议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研究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室务会议统一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细化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从严从实,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分类施策,能“当下改”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持续改”的问题明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时限,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2024年以来,地方机构改革稳妥实施、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有力推进,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等多项经验做法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进行介绍推广。
办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一是带头提升站位。带领全办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二是带头落实责任。认真审定巡察整改任务分解、巡察整改方案和历次进展情况报告,全程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三是带头领衔督办。无论是召开会议、组织教育还是谈心谈话,都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强调和推动,促进全办上下主动认领整改事项、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带头协调促改。对于涉及多个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滞后、遇到困难阻碍的问题,靠前协调把关,打通工作堵点,带动形成了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教育成果,先后14次召开中心组学习、安排5次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21次专题学习、开展8次讨论交流,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和指导实践就跟进一步。二是落实制度,增强实效。严格落实室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8月23日和11月19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研讨,真正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推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融入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谋划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8月29日组织全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研究和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2.顺应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思考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找准定位。2024年10月,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行动方案》《中共莆田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莆田实践的决定》等文件,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积极参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二是抓突破精准助力。2024年7月23日,印发《关于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文件,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创新设立市木兰溪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工作。
3.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宣讲。2024年5月17日,安排市委编办分管领导前往市委党校,为党校科级任职班宣讲《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配套法规政策。二是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利用机关办公楼电子屏幕播放机构编制纪律要求、制作纪律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县(区)党政机关分发《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宣传手册》,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三是加大核查力度。采取网上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动态检查,联合抽查21家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规范的行为。
(二)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机构改革存有短板
4.推动党政机构改革用力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立足机关编制实际,2024年7月组织专门学习《福建省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省委编委《关于规范特殊区域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设立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提升业务的能力水平。二是抓好改革配套。着力理清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边界,进一步理顺与属地管理职责,于2024年7月23日正式印发了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三定”通知。三是扎实做好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2024年7月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进行调研摸底,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2025年2月28日正式印发了我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改革进度要求于5月底全面完成我市公安机关“三定”工作。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仍需加大。
整改情况:一是熟悉改革政策。2024年5月,结合参加全市行政综合体制改革专题会,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省里批复我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2018年行政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口径,不断明确改革政策、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动人员补入。按照中央、省里关于“严把执法队伍入口关”的要求,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会同市人社局严密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考。三是注重研究改进。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的基础上,2024年11月,市委编办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城厢区、涵江区部分乡镇,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机制运行、人员配备等现状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专编专用落实不好、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研究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联动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并指导各县(区)执法赋权部门下派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人员,有计划、有梯次地充实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四是探索创新机制。针对县乡两级协同联动不畅、执法成效不高等问题,在仙游县、城厢区开展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探索,因地制宜在试点单位划定9个联合执法片区,由县(区)相关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片区片长,统筹调度所属片区下沉、派驻执法人员及乡镇综合执法队,运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片区联合执法。
6.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8月组织机关编制科和体制改革科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省委编办《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做到把准政策、精准施策。二是加强调查研究。2024年11月安排专题调研组深入涵江区江口镇对放权赋能、组织构架、服务方式、综合执法、治理模式等7个方面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状及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7月23日向市委编委会专题汇报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清理规范情况,并按市委统一部署,着手研究岛岸一体化涉及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配套方案。
(三)深入实施协调推动机构职能成效有待提升
7.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业务学习。2024年9月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福建省公办中小学“周转空编”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编制核定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二是深入调研摸底。2024年11月初联合市教育局,专门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中小学在校学生数、教职工配备、学科学段、年龄结构等情况和学生数的变化趋势,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同时,指导各县区委(工委)编办参照市级做法,对辖区中小学各个年级学生数、教师编制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工作。三是精准调剂资源。紧扣当前生源分布和人才引进的实际,研究提出编制资源统筹调剂方案,并于2024年7月23日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通过,核增了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等4所学生数增多的市直中小学周转编制。同时,针对农村小学学生人数大量缩减的实际,收回2021年下达秀屿区的“周转空编”。四是规范编制管理。结合当前市直事业编制周转空间有限的实际,研究提出市直事业编制使用审核把握3条原则,进一步加大精细化管理、集约化使用的力度,切实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实现精准配置。
8.落实权责事项动态管理还有偏差。
整改情况:加强权责事项动态管理,对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衔接事项开展“回头看”,与涉改单位的主管部门再次对接确认,进一步研究理顺关系、提升效能的具体措施,破解了5处行政职能剥离不到位、承接不顺畅的问题,推动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无缝衔接。
9.机构编制评估成果转化运用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2024年9月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央编委《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省委编委《福建省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论证、评估等相关工作的理解掌握。二是抓好研究。对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进行专项评估调研,对调研发现的职能萎缩、人岗不匹配等3大类问题再梳理、再分析,及时研究调整优化方案。三是抓好改进。着眼优编强医、优编强基,持续探索创新医药卫生、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路径,并结合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大调研论证力度,及时对2家职能弱化单位进行撤并整合、对2家业务拓展单位进行加强优化,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质量。
(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
10.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针对领导干部2020年至2023年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报告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未按要求写入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照检查和个人述职材料立即整改,确保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独立成段、具体完善。二是健全组织。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和登记局局长为副组长,6个内设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三是压实责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1名副主任分管,具体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综合分析等工作。四是提升实效。2024年11月19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找思想认识、阵地建设等3个方面短板瓶颈,制定抓教育、抓制度等4个方面防范措施。
11.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文件管理。2024年6月组织综合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已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办文质量。二是加大管控力度。规范完善信息报送、发布、管理办法等信息工作制度和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审核制度,并加大宣传栏、公开栏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控力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程序,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稿件采、编、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12.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强意识。2024年4月30日和8月8日分别组织办室务会议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办室务会议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的党的建设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抓排查强防范。开展办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23条,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规范强责任。按照《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补缺补漏3处谈话内容,切实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治监督谈话工作,做到政治谈话全覆盖、政治责任再压实。
13.廉政教育氛围还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6月13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全市党纪学习教育警示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通过观看《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全市警示教育案例》等教育片,让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加强党纪教育。2024年6月20日,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排头兵》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党课辅导,使全办上下对《条例》的理解把握更全面、具体、深入,有力推动党规党纪“入心见行”。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要求,突出重要节点认真开展专题廉洁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倡导廉洁过节,筑牢清廉防线。
14.日常监督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组务会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工作规则》学习交流,夯实工作职责,增强靠前监督意识,研究部署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工作。二是坚持常态监督。发挥驻地优势,抓牢主体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近距离谈心谈话,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掌握见人见事的“活情况”。三是深化政治监督。将地方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任务清单,通过会议监督、查阅资料等方式,跟进了解机构改革后实际运行情况,督促巩固和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六)担当尽责意识还需加强
15.破解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凝聚合力。2024年10月18日向举办单位发出《抓紧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函》《注销登记工作进度表》,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市政府效能督查的重要事项,不断强化各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的督促责任。二是抓主动跟进。加强与事业单位法人沟通协调,了解未注销的原因和注销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强化流程指导和政策普及,分门别类跟踪指导注销登记工作的进度。三是抓整改推进。按照一家一策的思路,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12个涉改单位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把脉、聚力破解。
16.主动作为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理顺职能。2024年5月15日,印发《关于市海洋与渔业局职责划转的通知》《关于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海洋与渔业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将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部门涉海涉渔执法职能整合划入市海洋与渔业局,并重新明确相关内设机构职责。二是主动破解难题。2024年7月23日,印发《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及时调整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并重新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
(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7.跟踪督促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认识提升。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分别组织全办人员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内容,推动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贯彻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把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督促整改力度,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18.调查研究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抓作风转变。2024年11月,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并明确以内设科室为单位确定1个课题展开调研,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开拓思路。二是抓调研实效。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开展“以学促干、以学提质”调研实践活动,先后走访学校、乡镇10余个,深入查找人才引进、机构设置、编制调剂、职能优化、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短板,与基层一线共同探讨解扣子、疏堵点的良策实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9.内控制度落实仍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规定。2024年8月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采购和多方询价的意识,严格按规定执行各项账务支出流程和审批。二是规范操作。指定专人编制办公设施修缮、办公用品采购等开支计划,加强各项支出的管理,严把各项支出的关口。三是认真登记。2024年9月完成对资产系统进行录入更新,并对市数字办划转的固定资产(信创计算机)进一步明确使用人和保管人。
(八)班子自身建设还不够坚强有力
20.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中共莆田市委编办室务会议规则》,2024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范围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均提交办室务会研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集体决策水平。二是严格议题把关。加大对办室务会议的议题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上会议题审签制度,发挥办室务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整体合力持续增强。
2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8月组织办室务会议成员重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推动办室务会议成员进一步领会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具体内容。二是组织业务培训。2024年8月和10月分别组织2次办机关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增强选人用人程序严谨和规范实施的意识。三是明确议事规程。组织办室务会议成员和经办人员学习《中共莆田市委编办室务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会议参加人员和召开形式,着力规范研究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等。
22.自我革命意识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多次到省委编办实地学习机构设置做法,研究谋划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机构调整、职能转型、精简撤并等相关方案,并结合即将开展的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抓好调整设置,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九)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
23.支部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抓思想认识。2024年7月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二是抓融合促进。以“党建引领﹒编制未来”党建特色品牌为引领,办机关党支部专题研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计划,部署开展“组织一次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等党建工作“八个一”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机构编制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实现“党建+业务”相融互促。三是抓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办机关党支部研究制定《莆田市委编办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细则》,进一步细化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明确基本任务、刚性要求等,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基本遵循。
24.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4年10月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找差距、查不足、析原因,着力营造敢说的氛围、创造能说的条件。三是带头对照检查。按照整改工作有关要求,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班子成员以“严”为要求、“实”为导向,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25.党员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抓学习上用力。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2024年10月和11月分别制定完善《2024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和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二是在抓管理上用力。办机关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员动态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将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安排2名记录员对党员落实活动考勤、完成份内工作等情况进行全程督促和记录,不断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在抓实践上用力。持续擦亮“党建引领﹒编制未来”特色品牌,全程开展“学深全会精神,抓实深化改革”“强国有我心向党,团结奋进新征程”等系列配套活动,先后组织12次“主题党日”活动、安排3次处级领导干部上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唱响“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时代旋律。
(十)干部选任和管理还有差距
26.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规定。2024年7月组织办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推动分管领导、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准确规范。二是严格抓实施。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2024年8月和10月分别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并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人员和会议研究过程,全方位落实对选拔干部的考察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工作有关要求,2024年10月9日和11月13日分别开展开2次任前谈话,均安排办主要领导提要求、新任职干部作表态等内容。
27.编制职数使用效益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人员调配。从2024年8月开始分2批次开展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人员调整事项,于11月中旬调整到位,共提拔晋升6人、交流轮岗7人,有效激发了机构编制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力量充实。通过人岗相适、选拔推荐等方式,2024年8月和2025年3月先后为办机关公务员队伍补充2名优秀年轻干部。
28.出国(境) 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业务学习。2024年7月组织综合科工作人员学习《中共莆田市委编办关于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理的范围、程序、内容和要求。二是抓立行立改。及时将1名纳入出国(境)日常监管的退休市管干部列入本单位《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台账》。三是抓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要求,2024年10月建立健全出国(境)管理信息台账,对全部在职干部和退休处级干部进行登记备案,严格出国(境)报批、证件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29.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抓重要性认识。2024年10月24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巡察整改文件精神,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二是抓创新性研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聚焦影响和制约莆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创建“编说编学”业务交流平台,开展3期业务培训、形成6个调研报告,不断营造钻业务、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30.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管理质量。结合机构编制管理的特点,持续完善“论证--审批--评估--优化”机构编制闭环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冗余职能和编制资源,推动更好地对接民生短板和发展急需。二是提升防范质量。结合行业风险防控的需要,细化政治监督任务、廉政风险排查、检查成果等3份工作清单,不断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结合窗口服务要求高的实际,对内设科室职能重新调整优化,设立登记管理和审批服务科,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较好。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不足。通过集中整改,全办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切实纠治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建章立制进度有待提升,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在落地见效上还需下更大功夫,整改成效需进一步巩固提升。下步我办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改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集中整改期间,我办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推动整改。如,推进转企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注销工作未全面完成,影响了总体整改工作进展。下步我办将持续跟进、分类施策,与涉改主管部门一起加大对遗留问题的破解力度,确保注销登记工作逐项落地。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打算。始终保持抓后续整改的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一是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二是对未完成和基本完成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加大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不断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围绕巡察反馈的制约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攻难关、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4-2280376
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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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