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能力的“磨刀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推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把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成具体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73条,明确整改落实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类、分时、分级推进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会议5次,研究推进重难点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力求标本兼治。坚持创新思路、举措、机制,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建立“长久立”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全业务、全流程、全穿透”融入“全市一张图”,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制度规定24个,推动城市管理更精细、运行更高效、服务更优质。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究、主动调度,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有力有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抓好巡察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单位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形成环环相扣、合力攻坚格局。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会议5次,实时掌握整改动态,研究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牵头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八个一”具体举措,推进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勇于担当作为。牢牢把握点与面、治标与治本、“当下改”与“长久立”三对关系,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全方位打造智慧城管上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明确城市科学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方向。二是扩大感知覆盖。结合防汛防台风工作,对易涝点、地下空间、户外广告等部位的公共视频进行梳理、共享,共关联142个公共视频监控,实现相关点位状态的实时监控感知;结合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累计完成1069盏路灯节能改造。三是加强推广运用。全面启用OA线上办公,开展“全市一张图”城市管理任务落实、物联网技术培训2场次,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视频培训。四是优化系统功能。持续完善“一张图”功能,增加了生活垃圾收运量的趋势和区域分析、店招咨询备案情况的区域分析、问题处置统计的趋势和类型分析等功能。五是对接市级资源。加强与市数字办的交流,对接市智慧中枢、事件中枢平台,实现城管平台与事件中枢的事件对接,并依托智慧中枢平台自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2)践行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理念在城市管理顽症治理上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以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为抓手,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先后3次现场督导8个未开展雨污分流改造的小区,31个木兰溪沿线物业小区雨污混流问题已全部完成改造。
2.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存在差距
(3)垃圾分类屋(亭)落实建管标准还不够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梳理标准,规范建管。制定印发《莆田市城区分类屋(亭)建设和运维导则》,进一步明确分类屋(亭)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制度及维护要求。三是对标对表,落实整改。指导县区对照分类屋(亭)建设标准,结合小区实际,对不达标的分类屋(亭)进行提升改造,并督促全市所有分类屋(亭)配齐管理员,并按时开放运营。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分类屋(亭)建设及运营管理日常督导检查机制,按照不低于分类屋(亭)总数的5%,每月开展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累计抽取了6个县区(管委会)、11个街道的75个小区共118座分类屋(亭),发现问题33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巾帼志愿讲师每周对一个街(镇)分类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累计开展12次分类管理员业务培训,参训人员713人,已对12个镇街完成一轮培训。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荔城区、城厢区加快进度,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不达标分类屋(亭)的提升改造工作。
(4)“桶车一色”分类收运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分类收运。制定《关于继续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共完成126个小区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问题的整改。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抽查,专项整治以来,累计组织执法检查210余次,立案4起,处罚金额6200元,规范车辆标识256辆、专车专运203辆。三是压实镇街工作,督促物业履行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四定”“桶车一色”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层级督导,各县区每月开展对镇街分类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每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物业企业落实分类屋(亭)日常保洁、开展分类宣传、配合收运企业开展分类收运等工作。四是多措并举,提升厨余量。全面摸排厨余垃圾收集量底数,持续推进小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和收运,推动农贸市场、水果商铺和大型商超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做到应收尽收。2024年11月份,全市厨余垃圾收集量日均达209.14吨,厨余垃圾收集量占比13.39%,已达到省厅指标要求。
(5)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推进迟缓。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协调。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督导34次,每半月收集汇总进展情况,同时指定专人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跟踪协调项目有关手续办理问题。二是督促推进。巡察以来,先后召开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会议3次,剖析存在问题,协调推进消纳场建设。目前秀屿区已动工建设,仙游县进行场地土方开挖,其余县区(管委会)除北岸外(在开展前期手续)正在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手续。三是筹措资金。指导各区通过打包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资金,目前仙游项目已成功申报3600万元超长期国债。四是结果运用。市委办、市府办先后四次通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展情况。下一步,继续跟踪各县区建设进度,督促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强化指导帮扶,并采取发函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
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工作亟待加强
(6)道路、桥梁维护受制于经费保障修复不够及时。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巡查修复。截至2024年11月底,巡察指出的市管道路和桥梁病害已全部完成修复。二是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申请追加维护资金,已批复100万元。三是加快项目推进。城港大道涉高铁站入口辅路修复项目已完工,加罩了沥青混凝土,修复好破损水泥路面。四是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市政道路桥梁病害排查处理机制》,做到动态跟踪、分类处置。
(7)城市道路照明管护效果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修复。针对巡察指出亮灯率不达标的问题,组织对市区14条主干道进行全面排查,修复缺亮路灯。二是随机抽查考核。每月组织随机现场考核一次路灯亮灯率,7-11月,路灯亮灯率考核结果分别为99.2%、99.7%、99.6%、99.35%、99.11%。三是针对灯光被树木阻挡问题,函告市、县区住建局,目前68个路段照明已恢复正常。四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莆田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与养护考核实施细则》,将树木遮挡路灯纳入巡查范围,并建立问题移送工作机制,及时督促整改。
(8)城市排水防涝治理进度偏慢。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每月按时收集5个国债项目进展台账,及时录入“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项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截至2025年4月,已完工2个,3个项目正在建设中。二是督促易涝点整治进度。城厢区民心街第二实验小学、荔城区北大路与821交叉口易涝点已完成改造;市体育中心排水泵站建设已完成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33号精神,将结合荔港大道改造提升二期一并实施。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
(9)燃气安全还有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管道挖破事件频发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分析梳理原因。印发《莆田市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厘清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燃气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莆田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措施,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管线保护机制,指导旷远公司建立第三方施工涉燃气管道保护的施工工地清单,增聘50名巡线人员,39个在建工程项目均签订了管线保护协议,增设管线标识标线8000多个。制定《城镇燃气管道挖破事件快报制度》,对挖破事件做到“逢破必报、逢破必查、逢破必罚”。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未再发生第三方挖破燃气管道事件。针对超期燃气表未更换问题:指导旷远公司成立换表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超期燃气表更换工作。截至2024年12月9日,巡察指出超期燃气表已经全部完成更换。
(10)防范环境污染工作还有漏洞。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大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因雨水冲刷到坝底、淋溶液存在渗透风险问题已在中督期间立行立改,同时积压的飞灰已及时转移处置。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学习《生活垃圾焚烧稳定化飞灰填埋处置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提高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2024年先后两次邀请专家对飞灰填埋场二期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四是完善机制。完善《大湖垃圾填埋场日常巡查制度》《飞灰填埋场运行监管制度》,健全日常监管台账。
(11)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不够彻底。整改情况:一是分析原因。主要是: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违规挤占消防通道、违规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巡查、发现、制止及报告职责不到位;物业主管部门跟踪督促力度还不够。二是督促整改。指导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问题整改。仙游县推动2个小区完成消防通道划线、拆除架空层充电设备并加强宣传、规范消防通道管理、清理违停车辆等问题整改。荔城区推动2个小区完成增设充电桩、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问题整改。城厢区推动2个小区完成提高充电桩使用率、车辆有序停放、公共通道杂物清理、消防管道正常出水等问题整改。涵江区推动1个小区完成楼道杂物清理等问题整改。秀屿区推动1个小区完成疏通消防通道、更新消防配件等问题整改。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9-11月,依托闽政通APP安全检查系统分别检查28个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动16个小区新增建设充电口1300个。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线上宣传、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安全意识。荔城区1个小区、涵江区1个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分别由拱辰街道、涵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推进。下一步,继续跟踪做好这2个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
(12)工作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莆田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细化考察内容。重新修订《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细化干部考察材料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文件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保密规定。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保密业务培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以及保密业务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拓展还有差距
(14)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二是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责任,压实“一岗双责”。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共摸排出廉政风险点79个,制定防控措施203条。四是深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局作风建设暨党纪学习警示教育会,传达中央和我市违纪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剖析近年来局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学。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修订完善《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请销假、考勤和值班管理规定》,落实干部月绩效差异化考评和工作实绩晾晒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勇于担当作为。
(15)监督责任落得不够严。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审查掌握的情况,与部门党组就协同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政治生态等7次面对面会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后整改,在部门作风建设大会上剖析城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就坚守节点纠治“四风”发出书面工作提示,推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二是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部门就物业公共收益、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点题整治”及燃气安全整治、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等开展“四不两直”督导8次,采取主动约谈、发监察建议书、移送问题线索和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部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4个,追缴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约20.1万元,通报曝光8批次18个反面典型,建立示范小区12个,出台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及跨部门线下联合监管制度2项,进一步加大解难题、办实事力度,让群众可感可及。
2.纠治“四风”收效不够明显
(16)有的“做虚功”。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专题辅导1次、交流研讨2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若干措施的通知》,建立绩效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局主要领导批示件、绩效任务落实负面清单等3项工作台账,按月滚动跟踪督促。二是针对户外广告方面的问题,制定《莆田市户外广告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市广告中心对督办件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三是针对燃气方面的问题,2024年第二、三季度,组织市燃气协会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了两期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予以应用,推动5家规模较小公司整合。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办3件未完成的户外广告督办件。
(17)履行职责找代理人。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市环卫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深入理解各项要求与标准,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二是落实整改。终止“餐厨垃圾处置场监管服务”、“垃圾分类暗访服务”项目采购。2025年一季度,由市餐厨办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6个市直部门开展市餐厨垃圾处置场PPP项目运营绩效考核。三是认真履职。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网上智慧环卫平台管理检查等方式,多举措加强餐厨垃圾处置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11月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次、安全生产督导3次,发现问题20个并跟踪整改到位。
(18)工作按部就班。整改情况:起草我市地方性法规《莆田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强化商品房、公有住房以外,特别是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要求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列入拆迁安置方案,在拆迁单位与拆迁安置户签订协议结算时,应一次性收取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参照住宅商品房标准。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莆田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论证。因该立法草案拟出台的一些突破性做法,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市人大推进立法。
3.担当作为意识有所欠缺
(19)担当不足。整改情况:针对违规户外广告问题: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对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现状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建议。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已指导整治拆除了19处历史遗留大型广告。三是加强巡查督导。开展季度巡查督导,对拆除的19处历史遗留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跟踪巡查,确保拆后不反弹。针对未及时通气问题:梳理全部已缴费未通气用户,督促旷远公司增加施工力量,实施“一村一清”,截至目前,共完工移交5720户。针对投诉量增加问题:一是分析原因,主要集中在群众对“十年换表,八年换灶,使用安全软管,使用报警器,使用切断阀”等国家强制规范不理解。督促旷远公司加强业务培训,要求经办人员耐心解释“十年换表,八年换灶”等相关政策,分批分阶段解决投诉问题。二是分类施策。涉燃投诉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工程类、服务类、业务类和其他类。对于工程类投诉,做好立户前现场勘察、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等工作,提高立户安装率,并建立施工监督考核机制,保障工程质量;对于服务类投诉,建立评价机制,加大员工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四先一后”用气报装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对于业务类投诉,如“开放式厨房、灶具超期服役”等安全隐患,增加业务人员,做好解释和宣传科普工作,对重大隐患坚持零容忍并坚决采取停气措施。三是积极化解涉燃投诉。建立约谈机制,局领导带队开展调研,及时约谈旷远公司,要求其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厘清原因,专题破解,逐步化解投诉存量,实现“零”投诉目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对投诉量增加的旷远公司进行信用扣分,并进行通报。督促旷远公司成立服务工作专班,开展“满意百分百”优质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坐席员负责制,旷远公司派驻“12345服务中心”专席员,专门驻点处理投诉,进行现场接线、回复、答疑。目前,涉燃投诉除业务类投诉以外,其他投诉均呈下降趋势。针对违规户外广告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持续推进集中整治。
(20)作风拖沓。整改情况:针对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问题:一是加快编制。指导编制单位市城投集团,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专项规划》精神开展《莆田市中心城区公共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二是督促指导。结合季度户外广告巡查,与各区(管委会)就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沟通。针对危桥改造问题:一是牵头重新评估。组织城厢区执法局、桥梁安全鉴定机构,对城厢区沟头桥现场检测,评估该桥为D级危桥。二是跟踪提醒督办。指导城厢区执法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由中建五局对沟头桥进行加固改造,2025年3月工程完工。下一步,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专项规划》精神,加快编制出台《莆田市中心城区公共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设计》。同时,指导推动各区(管委会)启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1)逾越规矩。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市广告办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莆田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执行《专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二是严格依规编制。指导编制单位市城投集团严格按照《专项规划》精神,对不符合上位规划意见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重新梳理,确保编制的《详细规划设计》符合《专项规划》精神和要求。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22)收受礼品、领取评审费。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责成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评审费和礼品费按程序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达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以律己。
(23)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规定。组织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莆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共同按规定抓好落实。二是落实立行立改。针对问题,重新安排办公用房,现已符合标准。三是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均符合办公用房标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抽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18间办公用房,没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5.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24)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违规风险。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规定。自2023年起,30万元以下的市政零星维护项目由季度招标改为年度招标,并分类整合打包,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最低价招标。30万以上市政维护工程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设置下浮率专业意见后进行招标。二是挽回经济损失。针对多付工程款问题,从尚欠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抵扣。针对第三方机构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工程造价咨询费用1500元。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扣除供货商违约金问题,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三是完善规范结算审核流程。建立健全《市政维护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业务能力。
(25)广告设置许可审批存在违规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市广告办组织全办干部和窗口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经自查和流程复盘,在受理大型户外广告审批过程中,整个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无违规情况。二是畅通申办渠道。印发《关于优化户外广告审批服务的通知》,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以及市、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多渠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审批,进一步提升申请的便利度。三是提供便民咨询服务。依托“莆田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目中设置“广告咨询”模块,提供招牌标识设置线上咨询备案服务。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共收到店招咨询备案206件,均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群众已评价的满意率为100%。四是规范审批流程。制定《莆田市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内部审核规程》,实行全过程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备查,杜绝选择性、倾向性办理等违规风险。
(26)政府采购存在违规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三是落实立行立改。建立单位内部采购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制度。目前,“餐厨垃圾处置场监管服务”项目已到期终止,由市餐厨办牵头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6个市直部门自行开展运营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工作
(2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存在漏洞。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通报。结合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卷宗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举一反三,对大额使用、频繁使用的卷宗进行重点抽查,查找管理漏洞,提出各部门联合监管措施。二是督促整改落实。组织与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会商,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城厢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依规指导小区业主通过合法途径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置。三是规范审批监管。出台《莆田市市本级代管的商品房、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工作规程》,对县区审核及监管重新进行规范。出台《关于建立莆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跨部门监管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事项,实现我市维修资金使用审核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有效解决监管虚化问题。
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8)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二是完成报废处置。清查盘点已报废的原值15.9万元资产,与符合资质的回收公司对接,完成资产处置工作,并将资产残值1238.5元上缴市财政。三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9)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补全手续。已查清5笔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并补齐该5笔公务接待相关文件通知。三是健全制度。举一反三,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30)创新推动工作有待加强。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立法。配合市人大推进出台《莆田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建议将部门工作职责及党建引领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内容纳入《规定》条款。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规定》(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论证。二是强化党建引领。2025年1月,联合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部署会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专项提级述职会;3月联合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印发《莆田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压实责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加快组建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推进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管理。2024年5月以来,全市新增成立25个业委会、32个党支部。下一步,继续会同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等部门,指导镇街推进成立小区业委会和党支部;配合市人大推进立法。
(31)攻坚克难有待加强。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用好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智慧监管系统”,提升平台应用效能。修复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智慧监管系统”功能6大项,及时处理402条预警信息。二是加强联合监管。牵头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建立莆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跨部门监管机制,统筹各职能部门监管资源,实现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消除盲点、堵塞漏洞。三是开展交叉检查。印发《关于开展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县区交叉检查的通知》,组织县区开展交叉检查,累计检查58个物业小区,发现并整改问题72个。印发《关于开展物业“点题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县区进行点对点督促、指导、协调工作,累计检查92个物业小区,发现并整改问题74个。四是强化以案促改。2024年以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整改不到位,累计通报曝光70家次,行政处罚5家次。
(32)对末端落实的掌控意识有待加强。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熟悉局党组议事决策执行程序,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强化监督。实行党组议定事项季度跟踪督办机制,已梳理2024年前三季度党组研究的重点事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情况。三是落实整改。针对“未经报告擅自降低中标单位责任”问题,责成相关科室书面上报相关情况说明,目前该采购项目已终止。
2.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3)组织不够健全。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机关党委(扩大)会、支部党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定,提升做好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水平。二是健全组织。市生物质处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委员。
(3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督促整改落实。指导各党支部督促相关党员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开展自我批评,作出深刻检讨,接受组织监督。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法支队党支部支委会研究重要事项时,由支部委员或相关负责人提议,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局党组对局属各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5)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局系统现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情况,局机关党委严格落实报备审批程序,督促局属各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局机关党委重新梳理发展党员程序规定,印发发展党员基本程序模板材料,供各党支部学习参考。
(36)行业党委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物业行业工作。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行业党委会议,传达省住建厅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宁德调研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推动打造“美好家园”小区。根据省、市《开展2024年度“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打造中奥兰溪首府、荔能华景城、恒大御景半岛等8个“美好家园”小区。三是持续推动物业党建联建工作。2024年8月30日,邀请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召开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9月13日,联合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召开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进会。2024年以来,推进成立物业行业党组织5个、物业企业党组织2个。
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37)群众认可度有待提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树立重品行重担当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在2024年11月开展的新一批职级晋升工作中,坚持充分酝酿、分析研判和集体决策,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4年10月重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强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必”,提前对选拔任用意向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梳理审核,在确定考察对象前,提前以书面形式就拟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严把选任关口,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8)落实有关规定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督促局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和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议事程序和会议记录的检查,提高支部工作水平。
(39)部分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局属各单位对经商办企业、企业兼职情况进行自查,全局系统共217人开展自查,除巡察反馈的干部职工外,未发现其他干部职工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巡察指出仍处于存续状态的两家个体工商户,已于2024年8月注销。三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警示教育和监督提醒,并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个人承诺书。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个别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40)2018年巡察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将巡察指出的问题移送至市国资委,督促其指导市公交公司继续追缴欠款。2025年4月3日,市公交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昆仑公司破产清算,目前市中级法院已受理,现已进入破产清算法律程序。下一步继续跟踪市公交公司做好昆仑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41)仍有垃圾分类屋(亭)未开工建设。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构建“贯通协同、一体推进”巡察整改体系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落实整改。督促荔城区制定分类屋(亭)建设倒排工作计划,已完成47座分类屋(亭)建设,剩余8座分类屋(亭)因涉及小区场地问题无法建设,指导其通过上门收集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2)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较低。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重新修改编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图,修改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事项的审查细则。在湄洲日报上刊发采访报道,在公众号上发布业务解读、办事操作指导手册等,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与技术开发团队合作,推进更便捷的维修资金缴存,支付宝直接缴存业务已开发完成并正式对外开放服务。加快拨款效率,设定内部风险点阈值,要求财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2024年1月一11月维修资金使用拨付金额1560.92万元,与去年同期增长177.37%。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3月28日,组织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业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118人进行业务培训,从维修项目实施流程、事中事后监管要素、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方面进行阐述。下一步,继续组织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效率。
2.边改边犯
(43)仍有物业小区将公共收益存入物业公司账户。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线上+线下”核查机制。依托省厅公共收益公示平台和闽政通APP公共收益抽查核实系统,按照每月不少于辖区小区总数8%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管。二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试行)》,从共有资产管理、公共收益资金监管、公共收益使用、公共收益公开、公共收益异议处理及行业监管等6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公共收益资金管理各环节的要求。三是立行立改。涉及51个小区157.54万元未及时转入专户的问题,经县区主管部门核实,已全部缴存至专户。
(44)仍有物业服务企业超额收取经营管理费。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线上+线下”核查机制。依托省厅公共收益公示平台和闽政通APP公共收益抽查核实系统,按照每月不少于辖区小区总数8%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管。二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试行)》,从共有资产管理、公共收益资金监管、公共收益使用、公共收益公开、公共收益异议处理及行业监管等6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公共收益资金管理各环节的要求。三是核查整改。巡察指出的11个小区均已整改到位。
3.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45)拖欠环卫工人薪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市环卫处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提升对及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推进整改。截至2024年11月19日,全市各县区拖欠环卫工人薪资均已完成清偿。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通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比如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整改成效总结梳理不够全面到位,针对巡察整改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制度,后续跟踪抓落实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局党组以严实标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但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推动整改。如物业行业管理需进一步提升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需创新思路方法,加快进度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整改工作机制不停顿,切实抓好深化整改阶段的整改工作,实现整改不断线。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坚持“回头看”,总结整改成效,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跟踪问效,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用好巡察成果,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626138;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283号;电子邮箱:ptzfjdjb@163.com。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