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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05 16:45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凝聚思想共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采取专题研讨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整改责任,共同构建分级负责、有序衔接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三是推整改落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症结,逐条逐项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征得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制定下发《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同时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制度,依托巡察整改实时跟踪系统,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动态核实销账,对进度缓慢的及时提醒分管领导予以协调督办。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13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四是注重结合融合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与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巡察整改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相互融合;坚持把查问题、抓整改与定制度、建机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等方面长效机制36项,有力推动住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市委巡察情况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梳理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并进行初步分解,提出整改要求;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的思想认识。二是带头领办督办问题。亲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定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严格把关、亲自审改;带头领办、直接负责9个问题,牵头负责31项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直接督办巡察整改追责问责工作,对机关2名科室负责人提级开展监督谈话,对巡察反馈意见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分门别类、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坚持挂图作战、当好施工队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不定期同有关同志共同研究整改任务,以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原则开展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项目一线,实地督导,有力推动重点、难点、卡点问题整改;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采纳市纪委监委联系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修改建议,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有落差。

1)污水治理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采取专题研讨的形式,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推进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工建设,目前滞后序时进度的项目已完工2个、基本完工2个、达序时进度1个、开工建设3个。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下一步,继续牵头组织市木兰集团、各县(区、管委会)持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投资,申报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促进项目落地。

2)污水管网维护、修复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区分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排查、梳理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破损管网,已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市木兰集团先期开展管网修复工作,目前已修复三级、四级管网缺陷点1284个。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申请财政补助、申报政策性资金,其中莆田市秀屿区地下生命线物探及修复项目已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下一步,积极组织市木兰集团、各县(区、管委会)持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超长期国债、专项债支持,加快推进污水管网系统修复工作

3)污水泵站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坚持立行立改,责成市木兰集团对负责玉湖泵站抢维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完成玉湖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应急抢险维修精准响应,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影响。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完成玉湖泵站-文献泵站联通管道项目建设,实现泵站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市木兰集团修订完善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运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城市建设品质提升效果不够理想。

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督促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市木兰集团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成效。二是积极做好市交警、城市管理和属地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打通部门间的监管壁垒,推动紫霄路二期于2024年8月30日顺利通车。三是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建设单位强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全力打通泗华路,目前已完成约70%工程量。下一步紧扣市政府部署要求,靠前督促指导,按照2025年9月底完工的任务目标,进一步优化工期安排,确保项目尽快完工。

5)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快速查核处置。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进度滞后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落实每月通报,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滞后项目进度。二是加强跟踪督促。督促荔城区、涵江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在保证施工质量和确保施工安全前提下,完成2023年度结转的10个老旧小区1550户改造任务。

6)历史风貌提升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认识。组织召开历史文化遗产管理业务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广州市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经验做法》等文件,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真改实改。加强与区、镇、村和产权人沟通,积极协调开展1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在莆田市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电子系统平台上搭建“濒危资源名录管理”模块,建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濒危名录库,重点跟踪督导;完成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好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完成1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古厝上线福建省传统村落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现场观摩活动,学习借鉴优秀活化利用案例,因地制宜拓展活化利用新思路;指导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再次深入各户调查摸底,做好空置率摸排统计,目前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空置率为11.7%。三是健全机制。充分利用“福建省房屋综合系统”平台中四不两直模块,按照“每月一覆盖”要求,市、县(区、管委会)两级每个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历史建筑常态化安全隐患检查;印发《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全市传统风貌建筑相关认定评级标准。下一步积极协调并争取补助资金,督促属地政府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计划,尽快开展修缮工作。

3.落实“住有所居”要求还有差距。

7)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提政治站位。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局党组(扩大)会议,先后2次对逾期整改和查改措施作具体部署。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约谈、实地督导,督促相关责任县(区)落实整改责任,对棚改项目倒排时间、加快建设,推动5个在建棚改项目建成交付。三是注重举一反三。组织各县区对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竣工交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要求分别制定项目推进方案,倒排周计划,加强日常跟踪调度。

8)安置房建设管理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现场督查。严格落实月现场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的力度和密度,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度,了解资金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印发专项督导通知,督导各县(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全面梳理逾期项目,建立属地责任清单并倒排工期。依托月度跟踪机制动态掌握各县(区、管委会)安置房建设、回迁及剩余安置房处置进展三是推动问题整改。压实县(区、管委会)整改责任,重点推进逾期项目建设和剩余安置房处置。目前,已整改到位19个逾期项目424.1万㎡。通过拍卖、租赁、转其他项目征迁安置等方式,共处置剩余安置房18.66万㎡、车位1909个,有效盘活资产。下一步,强化跟踪督导,聚焦资金保障、征迁扫尾和手续报批等环节,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整改进度。

9)公租房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责成城厢区、秀屿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定向配租对象,重新核查资格。二是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各县区开展公租房年度复核和入户排查,督促各县区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三是完善机制。印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定向配租管理的通知》,规范定向配租的适用范围、准入和租后动态等制度机制;依托住建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公租房资格审核、分配入住和动态退出等全流程业务管理;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常态化的跟踪督导和政策指导培训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租房”APP等发布配租、退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建筑业、房地产业监管存在短板。

(10)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通报制度。牵头对2024年1-8月各区住建局资金使用核实和监管银行资金拨付时效情况进行通报,并从10月份起严格落实“一月一通报”制度。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每月定期将通报分发市、区效能办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分别列入对区住建局营商环境等综合考评和商业银行服务水平评价依据,充分发挥通报结果的导向作用。

(11)建筑领域招投标监管处罚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层级指导。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执法培训会,解读2024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问题,宣贯招标活动的监管要求、监管时限以及信用扣分、重点监管对象罗列等事项,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监管力度。运用省在线监管平台,梳理排查投标文件电子信息雷同线索,2024年处理的8起案件办结时间均在法定时限内,并已按规定对涉及的投标人扣除信用分。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印发针对串通案件处理的限时制度,明确规定自发现案件起,必须在一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完成信用分扣除。四是建立跟踪台账。结合省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的预警功能,建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电子信息雷同案件台账,并由专人定期跟踪,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梗阻问题。

(12)质量安全监管守责不严、失位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检查。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开展市管房建在建停工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对停工期间的在建项目检查,发现2个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二是依法依规查处。开展在建园林绿化项目施工现场内控资料及实体质量检查,已立案查处1个项目,罚金已上缴指定账户。三是规范监管行为。制定《莆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建设工程停复工监管办法(试行)》,规范停工期间的监管行为,确保停复工决策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出台《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管的若干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内控资料管理,细化监管人员职责、固化检查频率。

5.统筹发展与安全差距较大。

(13)房地产领域风险仍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制定出台《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对新建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因预售资金被挪用而出现风险。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交付。严格落实保交楼、保交房工作要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2022年以来信访涉及逾期交房或烂尾的12个楼盘已全部建成交付;2022年摸排的17个风险楼盘中涉及逾期未交付项目均已化解。三是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制定出台《莆田市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莆田市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工作方案》等文件,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14)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在党组会议上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全市住建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一次、分管领导每月两次、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四次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二是开展排查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轮全覆盖的“双随机”评价检查,组织开展一轮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15)消防安全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接协作。积极与市消防救援支队沟通协调,函告并收集全市历史遗留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印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成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移交历史遗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莆田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与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提升部门间协作,分步骤全面核查、整改。二是全面普查整治。针对全市存在的消防审验问题,统筹谋划并同步推动各县区住建部门落实消防审验排查工作,重点对教育、卫健、民政、应急、商务等民生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三是建强专业力量。通过开展定向遴选、公开招录及内部调岗等方式,新增3名消防审验干部;函告3个县区政府及时补齐部门消防审验编制缺口,并要求加强消防审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培养;发文要求全市消防审验队伍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下一步,督促协调其他部门尽快完善手续,推进完成历史遗留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强化部门间协作,深入开展消防审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积极向属地政府争取,选优配强消防审验力量。

(16)城建档案安全管理隐患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改善保管条件。责成市城建档案馆立足现有条件,采取增加除湿降温次数、增加通风频率、定期投放除虫剂、加固门窗、加强夜间巡逻等措施,有效改善临时场所保管条件;同时,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用于租用库房,与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缓解现有库房压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提高职工消防应急能力;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档案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对薄弱环节的日常巡查密度,确保城建档案安全。下一步,待市建工集团按库房要求配置设施后交付使用

(17)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够紧实。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和班子成员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印发《2024年网络安全培训方案》,邀请市委网信办业务骨干进行一次专题辅导培训,有效提升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三是落实自查整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举一反三,查摆表述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视反思,逐个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6.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住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重点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和危害,做到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强化动态排查。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动态修订《市住建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推动廉政风险点精准查找、有效防控。四是强化压力传导。结合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检查内容进行跟踪问效,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落实。

(19)严的基调彰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学习。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莆田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党内文件和政商关系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交通法规、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党内通报,督促各党支部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完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四是全面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分类处置,持续传递以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20)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结合党组扩大会议,重申谈话有关纪律,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政治监督谈话、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学习《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操作指引》,准确掌握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全面整改落实。坚持立行立改,对未落实政治监督谈话的2名干部进行补谈;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对2023年廉政谈话和政治监督谈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推动谈话制度落到实处。

7.监督责任落而不实。

21)主动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常态化组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政治监督任务,推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并做到相关要求;开展多领域的专项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积极下沉一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拓宽线索来源;强化对重点领域和矛盾较为集中行业进行针对性的督查检查,查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将问题转入监督问题库并追问问题背后的主客观原因。

(22)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抓好“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挥综合派驻监督“前哨”作用;与市住建局党组联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强化线索挖掘。精准把握调研切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针对住建行业监管中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专项督查,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8.作风建设脱实向虚。

(2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先后2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莆田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省、市直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全面核查整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全面核查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务费发放事宜,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规范考务协议内容签订,并指定编制内工作人员负责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确保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调查核实2022年品质提升考核会议相关经费支出,举办2场财务业务培训班,解读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三公”经费等费用报销材料、报销流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园林建设公司、公共自行车管理公司进行整合和调整,并清退部分借用企业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及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梳理细化报销程序、范围、标准等内容,建立联合审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全程留痕;修订完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企业人员借用。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招录编制人员,并逐步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借用人员。

(2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倒根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报送业绩补录信息核实情况的通知》,组织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逐一摸底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出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管理。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开盘销售方式,依法依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对外销售,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购房消费环境。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两个年度情况通报进行核查,形成调查情况报告;举一反三,指定由编制内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严格遴选检查人员,并统一组织培训,提高年度检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9.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2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台账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排检查,将检查发现问题与录入系统信息逐一核对,并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台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邀请省内专家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操作应用水平和监督工作质量。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工程项目检查评价实施流程的有关规定(试行)》,将现场检查的问题实行手机端(闽政通APP)当场录入,做到监管抽查检查“全程数字化、工作标准化、检查内容公开化”。

(26)建筑企业业绩补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绩补录信息排查。印发《报送业绩补录信息核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逐一摸底排查,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二是强化项目数据信息管理。出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管理。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结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工作,深入排查业绩信息补录、项目信息数据等级调整等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27)局属企业经营管理粗放,风险隐患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企业运营。督促市园林集团落实重大项目及时上报局党组研究备案,批复同意市园林集团《组织架构设置和“三定”方案》,并指导印发《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完善论证程序流程,研究制定《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试行)》《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提升职工素质。督促市园林集团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采取授课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先后举办17场业务培训,提高集团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及专业技能。三是排查廉政风险。指导市园林集团全方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四是抓实问题整改。完成现场排查、罚款整改工作;督促市园林集团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落实事前审批流程,强化采购事中监管,并及时完成事后签证工作,有效保障采购管理流程的完整性;进一步优化项目用地管理策略,加强对自然国土空间动态变化和建设用地性质研究。五是强化内控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增强工作规范化意识;召开内部会议,对内部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8)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盲区、死角。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问题整改。对2019-2023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数量成果重新进行识别、核查,并按照10%的数量进行抽检,经邀请专家核验后,根据重新识别的数据进行重新结算。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并对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等业务进行培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能力。

10.担当作为、为民意识存在差距。

(29)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从需求侧支持鼓励市民购房消费,从供给侧支持鼓励高品质商品住房开发,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三是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状况,密切跟踪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态势新动向,适时调整优化调整政策。

(30)维护营商环境仍需持续用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政治站位。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摘编,增强全面优化住建领域各行业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推动问题整改。深化全程网办审批办理模式,落实标准化清单式全程网办审批服务;优化“用水用气”办理审批服务,省对市2024年度营商环境测评,我市“获得用水用气”列入全省标杆;简化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施工许可申请材料由原先的10个减少至5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天以内;简化联合验收流程,推进分期竣工验收,实现跨部门5天内完成联合验收;与市发改、交通、水利等七部门共同印发《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提升的函》,明确综合评估法项目全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打破评标专家“熟人圈”问题,防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干预评标过程。

(31)便民设施维护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复建计划。通过多轮现场踏勘,统筹考虑群众诉求、场地条件等因素,对无法原址恢复的站点予以优化调整,形成《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拟复建站点清单》,明确复建计划。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先后多次与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沟通协调,解决站点复建过程中用地难、接电难、施工难等问题。三是全力推进复建。由园林绿化中心牵头推进,完成55个已拆未建站点的复建工作。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有待加强。

(32)‘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深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求的理解和认识;制定市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决策水平。二是抓实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市园林集团成立项目前期办工作专班,集中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违法图斑排查整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对工程管理、生产运营及投融资等业务内容进行培训。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市园林集团研究制定《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试行)》《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对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从启动到收尾一系列阶段流程。

(3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核查整改。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部分工程项目立项未提交党组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台账,分门别类整改。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中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款项进行细化;督促市园林集团严格落实《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划分项目决策上报流程界限,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市园林集团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所有100万以上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34)依规办事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督促市园林集团修订完善组织架构和“三定”方案,将园林建设公司纳入组织架构方案;根据领导干部岗位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责任分工,避免工作脱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详细报告项目停工的责任调查情况,并积极配合复核,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市园林集团设立战略发展部,统筹研究新领域拓展、新项目开发以及子公司设立、重组、并购等事宜,规范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设立、登记注册等流程,提升集团运营合规性。

12.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35)党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督促各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重新编配组织关系。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将局机关第一党支部1名党组成员调配到相应的党支部。三是优化完善组织架构。下发《中共莆田市直建设系统委员会关于所属园林绿化中心及市园林集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指导市园林集团成立党总支,完善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成立市园林集团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优化基层组织架构。

(36)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进一步明晰党员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对1名党籍档案丢失的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补齐党籍资料,并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研究决定撤销市建筑设计院党支部。三是全面开展自查。下发《关于开展组织关系管理自查的通知》,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全面自查,形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汇总表》。四是强化提示提醒。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党内通报,将典型案例印发各党支部,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

3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开展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抓实问题整改督促2个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党员在会上补作情况说明;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对接,建立通报机制,及时将受到组织函询、谈话、问责处理的党员通报至所在党组织。

1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较大差距。

(38)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全局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建立定期分析机制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公开遴选、选调等方式,转任4名较年轻干部充实到机关干部队伍,调整5名较年轻干部担任机关科长(负责人),改善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培训。科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专业岗位能力建设;组织住建系统高层次人才(干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下一步,根据三定方案的编制,及时补充缺编人员,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尽早转任负责人岗位。

(39)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编制法规意识。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三定”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制度,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撤销3个自设科室,合并2个职能交叉科室,调整配备5名科室(单位)负责人,逐步解决混岗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借用人员。修订完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借用期限、审批流程和管理责任。是落实企业定编定员。督促指导市园林集团研究制定《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三定”方案》,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下一步,根据“三定”方案的编制,及时补充缺编岗位人员,加大机关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严格招录企业编制人员。

(4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同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规定学习。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干部选任规定,系统掌握干部选任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中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三是严密组织干部选任。落实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制度,扩大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范围,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41)人员入口关守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国企先进办法。督促市园林集团积极向市国资委学习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等人事人才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把好选聘“入口关”。二是加强定编定员管理。督促市园林集团制定《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集团内设机构,明确人员编制数。三是规范人事人才管理。指导市园林集团出台《人事人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调动流程。四是加强招录全程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紧盯招聘前、中、后全过程,严肃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全过程严谨规范。

4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和经商办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纪法意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科级以下干部(含退休)在社会团体等组织兼职问题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危险驾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作出分类处理。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问题整改不彻底。

(43)落实巡察“回头看”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贯通协同、一体推进”巡察整改体系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推动问题整改。关于“行政、参公、事业、企业编制混岗”,撤销3个自设科室,合并2个拆分科室,调整配备5名科室(单位)负责人,逐步消除混岗现象。关于“被借用单位又自聘临时工”,清退部分企业借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并督促市园林集团严格按照组织架构设置和“三定”方案,对干部职工重新进行岗位调整,合理招聘临时用工,降低管养成本。关于“项目结算时拖欠工程款”,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建设单位完成设计费问题、内业材料以及竣工图结算清单编制等工作,尽快走司法途径解决部分争议工程款问题。关于“城乡福道建设任务未完成”,已完成主线16公里、连接线17公里的福道建设。关于“整治提升传统村落工作尚未完成”,已完成涵江区东大村食堂改造(夕阳楼)和姚氏纪念堂修缮加固工程。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涵江区财政已再次拨付100万元至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园提升改造段仍有房屋被占用”,已完成3号管理房清退工作,并开始公开招商招租。下一步,持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严格按编制配备人员,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从严控制借用企业人员,重点解决长时间借用、违规借用问题;继续督促双方尽快走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跟踪督促涵江区政府尽快完成资金拨付,对年底内拨付不到位的予以效能扣分运用。

15.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攻坚克难有差距。

(44)局机关混岗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构编制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三定”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制度,树牢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二是逐步进行合并清理。撤销3个自设科室,合并2个拆分科室,调整配备5名科室(单位)负责人,逐步解决混岗问题。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力度。局领导先后4次听取混岗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及时跟踪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攻坚克难,推进人事问题整改工作。下一步,持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严格按编制配备人员,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虽然4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巡察整改实时跟踪系统平台数据更新不够及时、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体制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高的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整改任务。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集中整改以来,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巡察要求,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积极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但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推动整改。如,消防审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需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部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需督促县区抓紧拨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台账管理需进一步严格规范、借用企业人员需加大力度清退、1条“断头路”需加快进度打通等。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的打算

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对完成阶段性成效问题和未完成整改事项,定期了解进度,及时跟踪调度,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作风,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持续巩固拓展成果,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各项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抓好执行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以改促治、以改促效,深化拓展巡察整改的综合实效,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656361;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电子邮箱:SZJJdb669@163.com

 

 

                          中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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